<< 馬太福音 11:2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太福音 10:15
    吾實語爾、審判之日、索多馬蛾摩拉之刑、較是邑猶易堪焉。
  • 馬太福音 11:24
    第吾語爾、審判之日、瑣同之所受、較爾猶易堪也。』
  • 路加福音 12:47-48
    僕若明知主人之意、而猶不朝乾夕惕、奉行厥旨、則受撻必多;其不知而行當罰之罪者、受撻猶少。誠以賦之厚、則望之深、託之重、則責之嚴也。
  • 馬太福音 12:36
    我語爾、審判之日、凡人所道輕薄之言、必須一一負責。
  • 阿摩司書 1:9-10
  • 彼得後書 2:9
    觀此可見天主固知何以脫善人於危難、而將惡人留待審判之日、以受顯罰。
  • 以西結書 29:18
  • 希伯來書 10:26-31
    夫吾人既認識真道、如再明知故犯、則不復有贖罪之祭、而其所餘者、惟觳觫待刑、以候吞滅悖逆之燎火而已。昔人干犯摩西律法、根據二三人之證言、尚且殺之無貸;何況蹂躪天主聖子、輕慢聖德所本之盟血、褻瀆恩寵所自之聖神、爾謂其所當受之刑罰、更堪設想乎!『伸冤在我、報應不爽。』『惟彼上主、黜陟厥民。』吾人固知作是語者之為誰也。遭受永生天主之譴怒、可怖也已!
  • 以賽亞書 23:1-18
  • 耶利米書 25:22
  • 希伯來書 2:3
    況辜負偌大之救恩、其能僥倖於萬一耶?此救恩自始為主所親傳、而親炙之者又為吾人闡述、鑿鑿有據;
  • 耶利米書 27:3
  • 以西結書 26:1-21
  • 1約翰福音 4:17
  • 彼得後書 3:7
    即現有天地、亦何嘗非憑天主之言而維持、以待不肖之徒受判被戮之日、而付諸一炬乎?
  • 撒迦利亞書 9:2-3
  • 路加福音 10:14
    故審判時、諦羅西同之刑較爾猶易受也。
  • 希伯來書 6:4-8
    蓋人若曾蒙光照、曾味靈寵、曾受聖神、曾悟天主聖道之盡善盡美、與夫新興時代之偉大、而竟中途背棄聖道、若而人者、不啻親手重釘基督於十字架上、且當眾而辱之也。欲其再行悔過自新、尚可得乎?譬如地土、甘霖時降、飽受滋潤、而產百穀、有益於耕耘之人、則天主福焉。若其產荊棘蒺藜、則必被棄置、服咒詛結果亦惟有付諸一炬而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