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10:3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啟示錄 3:5
    得勝的,也必這樣身穿白衣,我決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我還要在我父和他的眾天使面前,承認他的名。
  • 羅馬書 10:9-10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使他從死人中復活,就必得救;因為心裡相信就必稱義,用口承認就必得救。
  • 路加福音 12:8-9
    “我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承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承認他;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神的使者面前也不認他。
  • 提摩太後書 1:8
    所以,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當作羞恥,也不要以我這為主被囚的當作羞恥,卻要為了福音的緣故,靠著神的大能,與我同受磨難。
  • 1約翰福音 4:15
  • 撒母耳記上 2:30
    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我曾說:你的家和你的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現在耶和華卻說:‘我決不容你們這樣行了,因為尊重我的,我必尊重他;藐視我的,必受到輕視。
  • 啟示錄 2:13
    我知道你居住的地方,就是撒但王座所在的地方。當我忠心的見證人安提帕在你們那裡,就是在撒但居住的地方被殺的那些日子,你還持守我的名,沒有否認對我的信仰。
  • 提摩太前書 6:12-13
    要為信仰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你是為這永生而蒙召的,又在許多的證人面前承認過美好的信仰。我在賜生命給萬物的神面前,並那在本丟.彼拉多面前見證過美好的信仰的基督耶穌面前囑咐你,
  • 馬太福音 25:34
    那時,王要對右邊的說:‘蒙我父賜福的,來承受創世以來為你們預備好的國吧。
  • 約翰福音 9:22
    他的父母這樣說,是因為怕猶太人,原來猶太人已經定好了,不論誰承認耶穌是基督,就要把那人趕出會堂。
  • 詩篇 119:46
    我在君王面前講論你的法度,也不以為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