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10:1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可福音 13:9
    但你們要小心!因為人要把你們交給公議會,你們要在會堂裡被鞭打,又要為我的緣故站在總督和君王面前,向他們作見證。
  • 馬太福音 23:34
    因此,我差派先知、智慧人和經學家到你們那裡;有些你們要殺害又釘在十字架上,有些你們要在會堂裡鞭打,從一個城趕逐到另一個城。
  • 馬太福音 5:22
    可是我告訴你們,凡是向弟兄發怒的,都要被判罪。誰若罵弟兄:‘你這蠢貨!(蠢貨:原文音譯是“拉加”,是亞蘭文侮辱別人的用語。)’,就要被公議會判罪;誰若罵:‘你這白痴!(白痴:原文是希臘文罵人的詞語,但是有少數學者認為這詞語是源於希伯來文,而把它音譯為“魔利”,意思是“叛徒”。)’,就罪該送入烈火的地獄。
  • 路加福音 12:11
    人把你們拉到會堂、官長和當權者的面前,你們不要思慮怎樣申辯或說甚麼話。
  • 使徒行傳 26:11
    我在各會堂裡多次用刑強迫他們說褻瀆的話;我非常憤恨他們,甚至追到國外的城巿去迫害他們。
  • 馬太福音 24:9-10
    那時人要把你們送去受苦,也要殺害你們,你們要因我的名被萬民恨惡。那時許多人會失去信仰,彼此出賣,互相恨惡;
  • 使徒行傳 22:19
    我說:‘主啊,他們知道我曾把信你的人監禁起來,又在各會堂拷打他們,
  • 約翰福音 16:2
    人要把你們趕出會堂;並且時候要到,所有要殺害你們的人,以為這樣就是事奉神。
  • 提摩太後書 4:15
    你也要提防他,因為他極力抵擋我們的話。
  • 申命記 25:2-3
    如果有罪的人應受責打,審判官就要叫他伏下,當面按著他的罪,照著數目責打他。只可打他四十下,不可再多;恐怕你多打了他,過了這數目,你的兄弟就在你眼前受辱了。
  • 彌迦書 7:5
    不可信靠鄰舍,也不可信任朋友,要守住你的嘴唇,不可向躺在你懷中的妻子透露。
  • 馬太福音 20:19
    把他交給外族人凌辱、鞭打,並且釘在十字架上。然而第三天他要復活。”
  • 路加福音 21:12-13
    但在這一切以先,人必為我的名,下手拘捕、迫害你們,把你們交給會堂,下在監裡,甚至押到君王和總督面前,結果卻成了你們見證的機會。
  • 使徒行傳 5:26-42
    於是守衛長和差役去帶使徒來,不過沒有用暴力,因為怕眾民用石頭打他們。既然帶來了,就叫他們站在公議會前。大祭司問他們:“我們嚴厲地吩咐過你們,不准再奉這名教導。看,你們卻把你們的道理傳遍了耶路撒冷,想要把流這人的血的責任推到我們身上。”彼得和眾使徒回答:“服從神過於服從人,是應當的。你們掛在木頭上親手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先的神已經使他復活了。神把他高舉在自己的右邊,作元首作救主,把悔改的心賜給了以色列人,使他們罪得赦免。我們為這些事作證,神賜給順從的人的聖靈也為這些事作證。”公議會的人聽了,非常惱怒,就想要殺他們。但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迦瑪列,是民眾所尊敬的律法教師。他在公議會中站起來,吩咐人把使徒暫時帶出去,然後對大家說:“以色列人哪,你們應當小心處理這些人!從前有個丟大,自命不凡,附從他的人約有四百。他一被殺,跟從他的人盡都星散,一敗塗地。這人之後,在戶口登記的時候,又有一個加利利人猶大,拉攏人們來跟從他。後來他也喪命,跟從他的人也就煙消雲散了。至於目前的事,我勸你們不要管這些人,由他們吧!因為這計劃或這行動,如果是出於人意,終必失敗;如果是出於神,你們就不能破壞他們,恐怕你們是與神作對了。”他們接受了他的勸告,就傳使徒進來,鞭打一頓,禁止他們奉耶穌的名傳講,就把他們釋放了。使徒歡歡喜喜從公議會裡出來,因為他們算是配得為主的名受辱。他們天天在殿裡並在各人的家中,不斷地教導,傳講耶穌是基督。
  • 使徒行傳 14:5-6
    當時,外族人、猶太人,和他們的首領,蠢蠢欲動,想要侮辱使徒,用石頭打他們。兩人知道了,就逃往呂高尼的路司得和特庇兩城,以及周圍的地方,
  • 馬太福音 26:59
    祭司長和公議會全體都想找假證供來控告耶穌,好把他處死;
  • 馬可福音 13:12
    弟兄要出賣弟兄,父親要出賣兒子,甚至把他們置於死地;兒女要悖逆父母,害死他們。
  • 約翰福音 11:47
    於是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召開公議會,說:“這個人行了許多神蹟,我們怎麼辦呢?
  • 使徒行傳 4:6-22
    還有大祭司亞那和該亞法、約翰、亞歷山大,以及大祭司的家人,所有的人都在那裡。他們叫使徒都站在當中,查問說:“你們憑甚麼能力,奉誰的名作這事?”當時彼得被聖靈充滿,對他們說:“民眾的領袖和長老啊!我們今天受審,如果是為了在那殘疾人身上所行的善事,就是這個人怎麼會好的,那麼,你們各位和以色列全民都應當知道,站在你們面前這人好了,是因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這位耶穌基督,你們把他釘死在十字架上,神卻使他從死人中復活。這耶穌是你們‘建築工人所棄的石頭,成了房角的主要石頭。’除了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他們看見彼得和約翰的膽量,也知道這兩個人是沒有學問的平民,就很驚奇;同時認出他們是跟耶穌一夥的,又看見那醫好了的人,和他們一同站著,就沒有話可辯駁。於是吩咐他們到公議會外面去,彼此商議,說:“對這些人我們應該怎麼辦呢?因為有一件人所共知的神蹟,藉著他們行了出來,所有住在耶路撒冷的人都知道,我們也無法否認。為了避免這件事在民間越傳越廣,我們應該警告他們,不許再奉這名向任何人談道。”於是叫了他們來,嚴禁他們再奉耶穌的名講論教導。彼得和約翰回答:“聽從你們過於聽從神,在神面前對不對,你們自己說吧!我們看見的聽見的,不能不說!”眾人因著所發生的事,都頌讚神,於是公議會為了群眾的緣故,也因為找不到藉口懲罰他們,就恐嚇一番,把他們放了。原來藉著神蹟醫好的那人,有四十多歲了。
  • 哥林多後書 11:24-26
    我被猶太人打過五次,每次四十下減去一下,被棍打過三次,被石頭打過一次,三次遇著船壞,在深海裡飄了一晝一夜;多次行遠路,遇著江河的危險、強盜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族的危險、城中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上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
  • 腓立比書 3:2
    你們要提防那些“狗”,提防作惡的,提防行割禮的。
  • 希伯來書 11:36
    又有些人遭受了戲弄、鞭打,甚至捆鎖、監禁;
  • 使徒行傳 23:1-22
    保羅定睛看著公議會的各人,說:“各位弟兄,我在神面前,行事為人一向都是憑著良心的。”大祭司亞拿尼亞就吩咐站在他旁邊的人打保羅的嘴巴。保羅對他說:“你這粉飾的牆啊,神要擊打你!你坐堂要按著律法審問我,現在你竟然違背律法吩咐人打我嗎?”站在旁邊的人民說:“你敢辱罵神的大祭司嗎?”保羅說:“弟兄們,我不知道他是大祭司。經上說:‘不可咒詛你人民的領袖。’”保羅看出其中一部分是撒都該人,另一部分是法利賽人,就在公議會中大聲說:“我是法利賽人,也是法利賽人的子孫,我現在受審,是為了盼望死人復活!”他說了這話,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就起了爭論,會眾也分裂了,成為兩派。原來撒都該人說沒有復活,沒有天使,也沒有鬼靈,法利賽人卻認定這些都有。於是眾人大嚷大鬧,有幾個法利賽派的經學家站起來辯論說:“我們看不出這個人作過甚麼壞事;說不定有靈或天使對他說過話。”爭論越來越大,千夫長怕保羅被他們撕碎了,就吩咐士兵下去,把他從人群中搶救出來,帶到營樓去。當天晚上,主站在保羅身邊,說:“你要壯起膽來,你怎樣在耶路撒冷作見證,也必照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到了天亮,猶太人在一起祕密計謀,並且發誓說,不殺保羅,就不吃不喝。一同策劃這項陰謀的有四十多人。他們來見眾祭司長和長老,說:“我們已經發了誓,不殺保羅,就不吃東西。現在你們和公議會要通知千夫長,帶保羅到你們這裡來,裝作要詳細審查他。我們已經預備好了,不等他走近,就把他殺了。”但保羅的外甥聽見這項埋伏的詭計,就到營樓去,告訴保羅。保羅請了一個百夫長來,說:“請你帶這個青年人去見千夫長,他有事要報告。”百夫長就帶保羅的外甥去見千夫長,說:“囚犯保羅請了我去,求我帶這個青年人來見你,他有事要向你報告。”千夫長拉著他的手,走到一邊,私下問他:“你有甚麼事要向我報告?”他說:“猶太人已經約好了,要求你明天把保羅帶到公議會裡去,裝作要詳細審查他。你不要聽他們,因為他們有四十多人正在埋伏起來等著保羅;他們發了誓,不殺保羅,就不吃不喝。現在他們已經準備好了,只等你答應。”千夫長囑咐那青年人:“不要告訴人你把這事告訴了我。”然後就打發他走了。
  • 使徒行傳 17:14
    弟兄們立刻把保羅送到海邊去;西拉和提摩太仍然留在比里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