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瑪拉基書 4:4 >>

本节经文

  • 當代譯本
    「你們要記住我僕人摩西的律法,就是我在何烈山藉著他傳給以色列人的律例和典章。
  • 新标点和合本
    “你们当记念我仆人摩西的律法,就是我在何烈山为以色列众人所吩咐他的律例典章。
  • 和合本2010(上帝版)
    “你们当记念我仆人摩西的律法,就是我在何烈山为以色列众人所吩咐他的律例典章。
  • 和合本2010(神版)
    “你们当记念我仆人摩西的律法,就是我在何烈山为以色列众人所吩咐他的律例典章。
  • 当代译本
    “你们要记住我仆人摩西的律法,就是我在何烈山借着他传给以色列人的律例和典章。
  • 圣经新译本
    “你们要谨记我仆人摩西的律法,就是我在何烈山为以色列众人所吩咐他的律例和典章。
  • 中文标准译本
    “你们当记念我仆人摩西的律法,就是我在何烈山吩咐他给全体以色列人的律例和法规。
  • 新標點和合本
    「你們當記念我僕人摩西的律法,就是我在何烈山為以色列眾人所吩咐他的律例典章。
  • 和合本2010(上帝版)
    「你們當記念我僕人摩西的律法,就是我在何烈山為以色列眾人所吩咐他的律例典章。
  • 和合本2010(神版)
    「你們當記念我僕人摩西的律法,就是我在何烈山為以色列眾人所吩咐他的律例典章。
  • 聖經新譯本
    “你們要謹記我僕人摩西的律法,就是我在何烈山為以色列眾人所吩咐他的律例和典章。
  • 呂振中譯本
    『你們要記得我僕人摩西的律法,就是我在何烈山為以色列眾人所吩咐他、的律例和典章。
  • 中文標準譯本
    「你們當記念我僕人摩西的律法,就是我在何烈山吩咐他給全體以色列人的律例和法規。
  • 文理和合譯本
    我僕摩西之法律、我在何烈所命、傳於以色列之典章律例、爾其憶之、
  • 文理委辦譯本
    昔在何烈、我以禮儀法度、賜於我僕摩西、播傳於以色列族、爾當銘記、
  • 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
    爾曹當記憶我僕摩西所傳之律法、即昔在何烈、我命彼傳於以色列民眾之律例法度、
  •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 Remember the law of my servant Moses, the decrees and laws I gave him at Horeb for all Israel.
  • New International Reader's Version
    “ Remember the law my servant Moses gave you. Remember the rules and laws I gave him at Mount Horeb. They were for the whole nation of Israel.
  • 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 Remember the law of my servant Moses, the statutes and rules that I commanded him at Horeb for all Israel.
  • New Living Translation
    “ Remember to obey the Law of Moses, my servant— all the decrees and regulations that I gave him on Mount Sinai for all Israel.
  • Christian Standard Bible
    “ Remember the instruction of Moses my servant, the statutes and ordinances I commanded him at Horeb for all Israel.
  • 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
    “ Remember the Law of Moses My servant, the statutes and ordinances which I commanded him in Horeb for all Israel.
  • New King James Version
    “ Remember the Law of Moses, My servant, Which I commanded him in Horeb for all Israel, With the statutes and judgments.
  • 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
    Remember ye the law of Moses my servant, which I commanded unto him in Horeb for all Israel, even statutes and ordinances.
  • Holman Christian Standard Bible
    “ Remember the instruction of Moses My servant, the statutes and ordinances I commanded him at Horeb for all Israel.
  • King James Version
    Remember ye the law of Moses my servant, which I commanded unto him in Horeb for all Israel,[ with] the statutes and judgments.
  • New English Translation
    “ Remember the law of my servant Moses, to whom at Horeb I gave rules and regulations for all Israel to obey.
  • World English Bible
    “ Remember the law of Moses my servant, which I commanded to him in Horeb for all Israel, even statutes and ordinances.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4:10
    那天,你們在何烈山站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面前,耶和華對我說,『把民眾招聚起來,讓他們聽我的教誨,學習一生敬畏我,並傳授給自己的兒女。』
  • 加拉太書 5:24-25
    那些屬基督的人已經把罪惡的本性和本性裡的邪情私慾都釘在十字架上了。如果我們是靠聖靈生活,就當凡事順從聖靈的引導。
  • 雅各書 2:9-13
    如果你們偏待人,嫌貧愛富,便是犯罪,律法要將你們定罪。人只要觸犯律法中的一條,就等於違犯了全部,因為那位說「不可通姦」的,也說過「不可殺人」。如果你沒有犯通姦罪,卻殺了人,你仍違犯了律法。既然你們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應該按律法行事為人。因為不憐憫人的會受到無情的審判,但憐憫勝過審判。
  • 加拉太書 5:13-14
    弟兄姊妹,你們蒙召得了自由,但不要以自由為藉口來放縱情慾,要本著愛心互相服侍,因為全部的律法可以總結成一句話:「要愛鄰如己」。
  • 出埃及記 20:3-21
    「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神像,不可仿照任何飛禽走獸或水族的樣子造神像,不可跪拜它們,也不可供奉它們,因為我——你的上帝耶和華痛恨不貞,我必追討背棄我之人的罪,從父到子直到三四代。但那些愛我、遵守我誡命的人,我必以慈愛待他們,直到千代。「不可妄用你上帝耶和華的名,違者必被耶和華定罪。「要記住安息日,守為聖日。你一週可工作六天,但第七天是你的上帝耶和華的安息日,這一天你和兒女、僕婢、牲畜及你那裡的外族人不可做任何工。因為耶和華用六天造了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天便休息了,所以耶和華賜福這日,把它定為聖日。「要孝敬父母,以便在你的上帝耶和華賜給你的土地上享長壽。「不可殺人。「不可通姦。「不可偷盜。「不可作偽證陷害人。「不可貪戀別人的房屋,不可貪戀別人的妻子、僕婢、牛驢或其他任何物品。」那時雷電交加,號角嘹亮,山上冒煙,百姓看見此情景,都嚇得渾身顫抖,不敢挨近。他們對摩西說:「求你跟我們說話,我們必聽從。不要讓上帝直接跟我們說話,恐怕我們會喪命!」摩西對百姓說:「不用害怕,上帝降臨是要試驗你們,目的是讓你們時時敬畏祂,不致犯罪。」百姓都站得遠遠的,摩西獨自走進上帝所在的密雲中。
  • 馬太福音 5:17-20
    「不要以為我是來廢除律法和先知書,我不是來廢除,乃是來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消失了,律法的一點一劃都不會廢除,全都要成就。所以,誰違背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並教導別人違背,誰在天國將被稱為最小的。但誰遵守這些誡命,並教導別人遵守,誰在天國將被稱為大的。我告訴你們,除非你們的義勝過律法教師和法利賽人的義,否則斷不能進天國。
  • 羅馬書 13:1-10
    人人都要服從政府的權柄,因為所有的權柄都是出於上帝。現存的政權都是上帝設立的。所以,抗拒權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令,抗拒的人必自招懲罰。掌權者不是叫行善的懼怕,而是叫作惡的懼怕。你想不怕掌權的嗎?就要行得正,這樣你會得到稱讚。要知道掌權者是上帝差遣的,對行得正的人有益處。然而,你若作惡,就該懼怕,因為他必將你繩之以法。他是上帝的僕人,代表上帝秉公行義,懲奸罰惡。所以,你們必須服從,不單是為了避免受到懲罰,也是為了良心無愧。你們納稅也是為了同樣的緣故,因為官長是上帝的僕人,負責管理這類事務。凡是別人該得的,都要給他。該得米糧的,就納糧給他;該得稅款的,就繳稅給他;該懼怕的,就懼怕他;該尊敬的,就尊敬他。凡事都不可虧欠人,但在彼此相愛方面要常常覺得做得不夠。一個人愛別人,就成全了律法。因為「不可通姦、不可殺人、不可偷竊、不可貪婪」以及其他誡命,都可以總結成一句話——「愛鄰如己」。人若有愛心,就不會作惡害人,所以愛成全了律法。
  • 路加福音 16:29-31
    「但是亞伯拉罕卻說,『他們可以聽從摩西和眾先知的話呀!』「財主回答說,『我的先祖亞伯拉罕啊!他們不會聽的。但如果有一個死而復活的人去警告他們,他們肯定會悔改!』「亞伯拉罕說,『如果他們不聽從摩西和眾先知的話,即使一個人從死裡復活,他們也不會信服。』」
  • 出埃及記 21:1-23
    「你要向百姓頒佈下列法令。你若買一個希伯來人當奴僕,他必須服侍你六年,到第七年便可以獲得自由,不用支付任何贖金。倘若買他的時候,他是單身,那麼期滿的時候,他可以單身離開。如果他跟妻子一同被買,就可以帶妻子一起離開。倘若主人給他娶了妻,妻子生了兒女,那麼期滿的時候,他只能單獨離開,他的妻兒要歸主人。倘若奴僕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我不願意離開他們做自由人。』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面前,讓他靠著門或門框,用錐子為他穿耳洞。這樣,他就要永遠服侍主人。倘若有人把女兒賣為奴婢,她不可像男僕那樣離開。倘若買她的主人本想把她留在身邊,後來卻不喜歡她,就應當讓她贖身。主人無權把她轉賣給外族人,因為是主人對她不守信用。倘若是買來給自己的兒子,就要把她當作自己的女兒一般看待。倘若有人娶了奴婢為妻,後來又另娶,他還是要照常供給她飯食和衣服,並履行同房的義務。倘若主人不履行以上的三個條件,奴婢就可以隨時離開,不用繳付任何贖金。「打人致死的,必須被處死。倘若不是故意殺人,而是上帝許可那人死在他手裡,他就可以逃往我指定的地方。倘若是蓄意殺人,就算他逃到我的祭壇那裡,也要把他拉出來處死。毆打父母的,必須被處死。綁架他人販賣或自用的,必須被處死。咒罵父母的,必須被處死。倘若鬥毆時一方用拳頭或石塊致另一方受傷、躺臥在床,但不至於死,日後能起床扶著拐杖走路,傷人者便不算有罪,但要賠償受傷者停工期間的損失,並要負責醫好他。「倘若有人用棍子打他的僕婢,導致他們當場死亡,他必須受懲罰。倘若傷者過了一兩天才死去,主人就可免刑,因為死者是他的財產。倘若有人彼此鬥毆,傷了孕婦,導致早產,但未造成其他傷害,傷人者要按她丈夫所要求的金額,經審判官判定以後,如數賠償。倘若孕婦身體其他部位也受了傷,傷人者就要以命償命,
  • 路加福音 10:25-28
    有一次,一名律法教師站起來試探耶穌,說:「老師,我應該怎樣做才能得永生呢?」耶穌反問他:「律法怎麼說?你怎麼理解?」律法教師答道:「『你要全心、全情、全力、全意愛主——你的上帝』,又要『愛鄰如己』。」耶穌說:「你答得對,照著去做就有永生了。」
  • 馬可福音 12:28-34
    有一位律法教師聽到他們的辯論,覺得耶穌的回答很精彩,就走過去問道:「誡命中哪一條最重要呢?」耶穌回答道:「最重要的誡命是,『聽啊,以色列!主——我們的上帝是獨一的主。你要全心、全情、全意、全力愛主——你的上帝』;其次就是『要愛鄰如己』。再也沒有任何誡命比這兩條更重要了。」那位律法教師說:「老師,你說得對,上帝只有一位,除祂以外,別無他神。我們要全心、全意、全力愛祂,又要愛鄰如己。這樣做比獻什麼祭都好。」耶穌見他答得很有智慧,就告訴他:「你離上帝的國不遠了。」此後,沒人再敢問耶穌問題了。
  • 馬太福音 22:36-40
    「老師,請問律法中哪一條誡命最重要呢?」耶穌回答說:「『你要全心、全情、全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是第一條也是最重要的誡命。第二條也相似,就是『要愛鄰如己』。律法和先知的全部教導都以這兩條誡命為基礎。」
  • 羅馬書 3:31
    這麼說來,我們是藉著信心廢掉上帝的律法嗎?當然不是!我們反倒是鞏固律法。
  • 以賽亞書 42:21
    耶和華樂意使祂的律法尊大而榮耀,因為祂行事公義。
  • 馬太福音 19:16-22
    有一個人來請教耶穌:「老師,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獲得永生呢?」耶穌說:「你為什麼問我做什麼善事?只有上帝是善的,你要得永生,就必須遵守祂的誡命。」那人問:「什麼誡命呢?」耶穌答道:「不可殺人,不可通姦,不可偷盜,不可作偽證,要孝敬父母,並且愛鄰如己。」那青年說:「這些我早已遵守了,還缺什麼呢?」耶穌告訴他:「如果你想做到純全,就去變賣所有的產業,送給窮人,你就必有財寶存在天上,然後你來跟從我。」那青年聽後,便憂傷地走了,因為他有許多產業。
  • 以賽亞書 8:20
    人應該遵循耶和華的訓誨和法度。人若不遵循祂的話,必看不到曙光。
  • 約翰福音 5:39-47
    你們研讀聖經,以為從聖經中可以得到永生。其實為我做見證的正是這聖經,但你們卻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我不接受人所給予的榮耀,我知道你們沒有愛上帝的心。我奉我父的名來,你們不接受我;若有人奉自己的名來,你們卻接受他。你們喜歡互相恭維,卻不追求從獨一上帝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不要以為我會在父面前控告你們,其實控告你們的是你們一直信賴的摩西。你們若信摩西,就應該信我,因為他的書裡也提到我。如果你們連他寫的都不信,又怎能信我的話呢?」
  • 利未記 1:1-7
    耶和華在會幕裡呼喚摩西,對他說:「你把以下條例告訴以色列人。「如果你們有人獻祭給耶和華,要用牛羊作祭物。如果用牛作燔祭,必須用毫無殘疾的公牛,在會幕門口獻上,便可蒙耶和華悅納。獻祭者要把手放在牛頭上,所獻的燔祭便蒙悅納,為他贖罪。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宰牛,然後祭司——亞倫的子孫要把牛血灑在會幕門口的祭壇四周。獻祭者要剝掉牛皮,把牛切成塊。祭司——亞倫的子孫要在祭壇上生火,把木柴擺在火上,
  • 詩篇 147:19-20
    祂將自己的話傳於雅各,將自己的律例和法令指示以色列。祂未曾這樣對待其他國家,他們不知道祂的律法。你們要讚美耶和華!
  • 申命記 4:5-6
    看啊,遵照我的上帝耶和華的吩咐,我把律例和典章傳授給你們,好讓你們在將要佔領的土地上遵守。你們要謹遵這些律例和典章,因為這樣就會讓外族人看見你們的智慧和聰明。他們聽見這些律法後,必說,『這偉大的民族真有智慧和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