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9:4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9:22
    又說:「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
  • 希伯來書 12:2-5
    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你們與罪惡相爭,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
  • 路加福音 24:44
    耶穌對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着我的話都必須應驗。」
  • 撒母耳記下 24:14
    大衛對迦得說:「我甚為難!我願落在耶和華的手裏,因為他有豐盛的憐憫。我不願落在人的手裏。」
  • 約翰福音 16:4
    我將這事告訴你們,是叫你們到了時候可以想起我對你們說過了。」「我起先沒有將這事告訴你們,因為我與你們同在。
  • 路加福音 18:31
    耶穌帶着十二個門徒,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
  • 路加福音 24:6-7
    他不在這裏,已經復活了。當記念他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你們,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裏,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
  • 馬太福音 16:21
    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
  • 以賽亞書 32:9-10
    安逸的婦女啊,起來聽我的聲音!無慮的女子啊,側耳聽我的言語!無慮的女子啊,再過一年多,必受騷擾;因為無葡萄可摘,無果子可收。
  • 馬太福音 26:2
    「你們知道,過兩天是逾越節,人子將要被交給人,釘在十字架上。」
  • 使徒行傳 2:23
    他既按着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着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
  • 路加福音 1:66
    凡聽見的人都將這事放在心裏,說:「這個孩子將來怎麼樣呢?因為有主與他同在。」
  • 馬可福音 8:31
    從此,他教訓他們說:「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過三天復活。」
  • 馬太福音 21:38-39
    不料,園戶看見他兒子,就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吧,我們殺他,佔他的產業!』他們就拿住他,推出葡萄園外,殺了。
  • 希伯來書 2:1
    所以,我們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恐怕我們隨流失去。
  • 路加福音 2:19
    馬利亞卻把這一切的事存在心裏,反覆思想。
  • 路加福音 2:51
    他就同他們下去,回到拿撒勒,並且順從他們。他母親把這一切的事都存在心裏。
  • 馬太福音 20:18-19
    「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又交給外邦人,將他戲弄,鞭打,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他要復活。」
  • 馬可福音 9:31
    於是教訓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裏,他們要殺害他;被殺以後,過三天他要復活。」
  • 使徒行傳 4:27-28
    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裏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僕耶穌,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
  • 約翰福音 19:11
    耶穌回答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
  • 帖撒羅尼迦前書 3:3-4
    免得有人被諸般患難搖動。因為你們自己知道,我們受患難原是命定的。我們在你們那裏的時候,預先告訴你們,我們必受患難,以後果然應驗了,你們也知道。
  • 馬太福音 17:22-23
    他們還住在加利利的時候,耶穌對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裏。他們要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門徒就大大地憂愁。
  • 約翰福音 2:19-22
    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猶太人便說:「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嗎?」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所以到他從死裏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
  • 使徒行傳 3:13-15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就是我們列祖的神,已經榮耀了他的僕人耶穌;你們卻把他交付彼拉多。彼拉多定意要釋放他,你們竟在彼拉多面前棄絕了他。你們棄絕了那聖潔公義者,反求着釋放一個兇手給你們。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神卻叫他從死裏復活了;我們都是為這事作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