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9:4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9:22
    又說:“人子必須受許多苦,被長老、祭司長,和經學家棄絕、殺害,第三日復活。”
  • 希伯來書 12:2-5
    專一注視耶穌,就是那位信心的創造者和完成者。他因為那擺在面前的喜樂,就忍受了十字架,輕看了羞辱,現在就坐在神寶座的右邊。這位忍受罪人那樣頂撞的耶穌,你們要仔細思想,免得疲倦灰心。你們與罪惡鬥爭,還沒有對抗到流血的地步;你們又忘記了那勸你們好像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受責備的時候也不要灰心;
  • 路加福音 24:44
    主對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的時候,對你們說過的話:摩西的律法、先知書和詩篇上所記關於我的一切事,都必定應驗。”
  • 撒母耳記下 24:14
    大衛對迦得說:“我非常為難,我們情願落在耶和華的手裡,因為他有豐盛的憐憫。不要讓我落在人的手裡。”
  • 約翰福音 16:4
    我把這些事告訴了你們,讓你們到了那個時候,可以想起我告訴過你們了。“我起初沒有把這些事告訴你們,因為我跟你們在一起。
  • 路加福音 18:31
    耶穌把十二門徒帶到一邊,對他們說:“我們現在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寫的一切,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
  • 路加福音 24:6-7
    他不在這裡,已經復活了。你們應當記得他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你們,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裡,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
  • 馬太福音 16:21
    從那時起,耶穌開始向門徒指出,他必須往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和經學家許多的苦害,並且被殺,第三天復活。
  • 以賽亞書 32:9-10
    安逸的婦女啊!你們要起來,聽我的聲音;無憂無慮的女子啊!你們要側耳聽我的話。無憂無慮的女子啊!再過一年多,你們就必受困擾,因為沒有葡萄可摘,收禾稼的日子也沒有來。
  • 馬太福音 26:2
    “你們知道兩天之後就是逾越節,人子將要被交給人,釘在十字架上。”
  • 使徒行傳 2:23
    他照著神的定旨和預知被交了出去,你們就藉不法之徒的手,把他釘死了。
  • 路加福音 1:66
    凡聽見的就把這些事放在心裡,說:“這孩子將會成為怎樣的人呢?因為主的手與他同在。”
  • 馬可福音 8:31
    於是他教導他們,人子必須受許多苦,被長老、祭司長和經學家棄絕、殺害,三天後復活。
  • 馬太福音 21:38-39
    佃戶看見他的兒子,就彼此說:‘這是繼承產業的;來,我們殺了他,佔有他的產業吧!’於是他們抓住他,把他推出葡萄園外殺了。
  • 希伯來書 2:1
    因此,我們必須更加密切注意所聽過的道理,免得我們隨流失去。
  • 路加福音 2:19
    馬利亞把這一切放在心裡,反覆思想。
  • 路加福音 2:51
    他就同他們下去,回到拿撒勒,並且順從他們。他母親把這一切事,都存在心裡。
  • 馬太福音 20:18-19
    “我們現在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給祭司長和經學家,他們要定他死罪,把他交給外族人凌辱、鞭打,並且釘在十字架上。然而第三天他要復活。”
  • 馬可福音 9:31
    因為他正在教導門徒。他又對他們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的手裡,他們要殺害他,死後三天他要復活。”
  • 使徒行傳 4:27-28
    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族人和以色列民,真的在這城裡聚集,反對你所膏立的聖僕耶穌,行了你手和你旨意所預定要成就的一切。
  • 約翰福音 19:11
    耶穌說:“如果不是從天上給你權柄,你就無權辦我;因此,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
  • 帖撒羅尼迦前書 3:3-4
    免得有人在各樣的患難中動搖了。你們自己知道,我們受患難原是命定的。我們在你們那裡的時候,早已對你們說過,我們將會遭受患難。後來應驗了,這是你們知道的。
  • 馬太福音 17:22-23
    他們聚集在加利利的時候,耶穌對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的手裡,他們要殺害他,第三天他要復活。”他們就很憂愁。
  • 約翰福音 2:19-22
    耶穌回答:“你們拆毀這殿,我三天之內要把它建造起來。”猶太人說:“這殿建了四十六年,你三天之內就能把它建造起來嗎?”但耶穌所說的殿,就是他的身體。所以當耶穌從死人中復活以後,門徒想起了他說過這話,就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話。
  • 使徒行傳 3:13-15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就是我們祖宗的神,榮耀了他的僕人耶穌。這位耶穌,你們把他送交官府。彼拉多本來定意要放他,你們卻當著彼拉多的面拒絕他。你們把那聖者義者拒絕了,反而要求給你們釋放一個殺人犯。你們殺了那‘生命的創始者’,神卻使他從死人中復活。我們就是這件事的見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