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7:5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可福音 5:34
    耶穌對她說:「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去吧。你從病痛中痊癒了吧!」
  • 路加福音 8:48
    耶穌對她說:「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去吧。」
  • 馬太福音 9:22
    耶穌轉過身來看著她,說:「女兒,鼓起勇氣吧!你的信救了你。」從那一刻起,那個女人就得了救治。
  • 路加福音 18:42
    耶穌對他說:「你重見光明吧!你的信救了你。」
  • 馬可福音 10:52
    耶穌對他說:「你去吧!你的信救了你。」他立刻重見光明,於是一路跟隨了耶穌。
  • 以弗所書 2:8-10
    你們得救確實是藉著恩典、藉著信,這不是出於你們自己,而是神的恩賜;也不是本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實際上,我們是神的創作,是為了美善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被造成的;神早已預備好了美善工作,要我們在其中行事。
  • 羅馬書 5:1-2
    這樣,我們既然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與神和好了;我們也藉著他,因信進入了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以盼望神的榮耀而誇耀。
  • 雅各書 2:14-26
    我的弟兄們,如果有人說自己有信仰,但卻沒有行為,這有什麼好處呢?難道這種信仰能救他嗎?如果有弟兄或姐妹衣不蔽體,又缺乏日用的食物,而你們當中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要的,這有什麼好處呢?信仰也是這樣:如果沒有行為,這信仰就是死的。不過有人會說:「你有信仰;我有行為。」請給我看看你沒有行為的信仰,我也本於自己的行為給你看看我的信仰。你相信神只有一位,你就做得很好!連鬼魔也相信,並且恐懼戰兢。唉,你這虛空的人哪!你想知道沒有行為的信仰是無用的嗎?我們的先祖亞伯拉罕把他的兒子以撒獻在祭壇上,難道不是本於行為被稱為義嗎?你看,信仰和他的行為相輔相成,而且信仰是本於行為得以完全的。這就應驗了經上所說的:「亞伯拉罕信神,這就被算為他的義。」他又被稱為「神的朋友」。可見人被稱為義是本於行為,不僅是本於信仰。同樣,妓女瑞荷接待了那些使者,又從另一條路把他們送走,難道不也是本於行為被稱為義嗎?要知道,就像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照樣,信仰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 哈巴谷書 2:4
  • 路加福音 8:42
    因為他有一個約十二歲的獨生女兒,快要死了。耶穌去的時候,人群擁擠著他。
  • 路加福音 8:18
    所以,你們要留心怎樣去聽;因為凡是有的,還要賜給他;凡是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也將從他那裡被拿走。」
  • 傳道書 9:7
    去吧!歡歡喜喜地吃你的飯,心中快樂地喝你的酒;因為神已經悅納你所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