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7:4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太福音 18:28
    那僕人出來,遇見一個欠了他一百個銀幣的僕人,就抓住他,扼著他的喉嚨,說:‘把你欠我的錢還給我。’
  • 馬太福音 6:12
    赦免我們的罪債,好像我們饒恕了得罪我們的人;
  • 約翰一書 1:8-10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罪,就是自欺,真理就不在我們裡面了。我們若承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公義的,必定赦免我們的罪,潔淨我們脫離一切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就是把神當作說謊的,他的道就不在我們心裡了。
  • 羅馬書 3:23
    因為人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 路加福音 7:47
    所以我告訴你,她許多罪都蒙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那赦免少的,愛就少。”
  • 民數記 27:3
    “我們的父親死在曠野,他並不是在那聚集攻擊耶和華的人之中,不屬可拉一黨的人;他死在自己的罪中,只是他沒有兒子。
  • 羅馬書 5:20
    律法的出現,是要叫過犯增多;然而罪在哪裡增多,恩典就更加增多了。
  • 以賽亞書 50:1
    耶和華這樣說:“我離棄了你們的母親,休書在哪裡呢?或者我的債主中,哪一個是我把你們賣了給他的呢?看哪!你們被賣是因你們的罪孽;你們的母親被離棄是因你們的過犯。
  • 馬太福音 18:23-25
    因此,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的僕人算帳,剛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下六千萬銀幣的人來。他沒有錢償還,主人就下令叫人把他和他的妻子兒女,以及一切所有的都賣掉,用來償還。
  • 路加福音 13:4
    你們以為從前西羅亞樓倒塌的時候,壓死的那十八個人,比一切在耶路撒冷的居民更有罪嗎?
  • 提摩太前書 1:15-16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值得完全接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可是,我竟然蒙了憐憫,好讓基督耶穌在我這個罪魁身上,顯明他完全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
  • 路加福音 12:48
    但那不知道的,雖然作了該受責打的事,也必少受責打。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
  • 耶利米書 3:11
    耶和華對我說:“背道的以色列,比詭詐的猶大還顯得正義。
  • 路加福音 11:4
    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饒恕所有虧負我們的人;不要讓我們陷入試探(有些抄本在此有“救我們脫離那惡者”一句)。’”
  • 約翰福音 15:22-24
    如果我沒有來,也沒有對他們講過甚麼,他們就沒有罪;但現在他們的罪是無可推諉的了。恨我的,也恨我的父。如果我沒有在他們中間作過別人沒有作過的事,他們就沒有罪;但現在我和我的父,他們都看見了,也都恨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