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6:4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翰福音 8:7
    若輩詰之不已、乃挺立而對曰:『爾曹中之無罪者、請首先投石。』
  • 雅各書 1:24
    暫見其容、而轉身即自忘其形容之彷彿。
  • 羅馬書 2:1
    嗟爾蒼生、爾如責人、將無以免責;蓋爾之所責於人者、率皆躬自蹈之;是爾之責人、適足自納於罪耳。
  • 馬太福音 7:3-5
    何察察於兄弟目中之纖芥、而不見自己目中之巨木乎?己目既有巨木、則又烏得告爾兄弟曰:「容我去爾目中之纖芥」耶?嗟爾虛偽之徒、盍先去爾目中之巨木以求明見然後再思去爾兄弟目中之纖芥乎?
  • 歷代志上 21:6
  • 耶利米書 17:9
  • 撒母耳記下 12:5-7
  • 約翰福音 8:40-44
    今予語爾以所聞於天主之真理、而爾欲置予於死、此固亞伯漢之所不為也、爾所為者、正爾父之所為耳!』若輩應曰:『吾儕非私生子也!吾儕惟有一父、天主是已!』耶穌曰:『倘天主真為爾父、則宜愛予矣。蓋予之來、乃出自天主、非予自來、有遣之者也。爾曹之莫明吾言何也?實緣爾曹不堪聞吾道耳。爾父非他、魔鬼是已!爾父之志、爾則承之。彼自始即為殺人之元兇、未曾須臾立足於真理之中、以彼心中不存真理故。惟誑語乃出其本性;彼為誑者、亦為誑者父。
  • 以西結書 18:28
  • 羅馬書 2:21-24
    然則爾欲正人、盍先正己!禁人為盜者、豈可自身為盜?禁人奸淫者、豈可自犯奸淫?厭惡偶像者、豈可褻瀆聖殿?而以法為誇者、豈可明知故犯、以辱天主乎?蓋正如經之所言:『因爾之故、天主之名、為世詬病。』
  • 列王紀上 2:32
  • 撒母耳記下 20:20-21
  • 詩篇 36:2
    不肖之人性怙惡。赫赫天主不在目。
  • 撒母耳記下 2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