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4:1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賽亞書 61:2
    上帝耶和華之禧年、伸民冤抑、解民憂愁。
  • 以賽亞書 63:4
    蓋救民之時伊邇、我意必伸其冤。
  • 利未記 25:8-13
    爾宜核數安息之年凡七、七七相乘、計四十九年、當年七月十日、為贖罪之期、遍地吹角為號、使閱五十年成聖、普告宇內居民、此為禧年、得以自由、人各歸其業、返其家。每五十年必為禧年、田勿耕耘、田畝不耕而發者勿穫、葡萄不治而實者勿摘、此乃禧年、必以為聖、田畝之自發者、人俱可食。禧年既屆、各歸其業。
  • 利未記 25:50-54
    鬻時與禧年相去、當互為核算、揆其期之遠近、酌傭人之值幾何、以償贖價之多寡、年遠償其鬻金宜多、年近償其鬻金宜少、歲必偕居、待若傭人、毋治以嚴。如未得贖、屆禧年之期、彼及子女、去可自由。
  • 路加福音 19:42
    曰、今猶為爾日、及是時、而知關爾平安之事、則幸、過此、隱於爾目矣、
  • 哥林多後書 6:1
    我儕同勞之人勸爾不可徒受上帝恩、
  • 民數記 36:4
    值以色列族禧年、則女之業必歸於所適支派、而我祖之業必將少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