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3:1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19:8
    撒該站着對主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勒索了誰,就還他四倍。」
  • 以弗所書 4:28
    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勤勞,親手做正當的事,這樣才可以把自己有的,分給有缺乏的人。
  • 以西結書 18:27-28
    惡人若回轉離開所行的惡,行公平公義的事,他必救自己的命;因為他省察,回轉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他必要存活,不致死亡。
  • 提多書 2:11-12
    因為,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訓練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過克己、正直、敬虔的生活,
  • 以賽亞書 1:16-17
    你們要洗滌、自潔,從我眼前除掉惡行;要停止作惡,學習行善,尋求公平,幫助受欺壓的,替孤兒伸冤,為寡婦辯護。」
  • 哥林多前書 6:10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 詩篇 18:23
    我在他面前作了完全人,我也保護自己遠離罪孽。
  • 彌迦書 6: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 箴言 28:13
    遮掩自己過犯的,必不順利;承認且離棄過犯的,必蒙憐憫。
  • 希伯來書 12:1
    所以,既然我們有這許多見證人如同雲彩圍繞着我們,就該卸下各樣重擔和緊緊纏累的罪,以堅忍的心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
  • 馬太福音 7:12
    所以,無論何事,你們想要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
  • 以西結書 18:21-22
    「惡人若回轉離開所做的一切罪惡,謹守我的一切律例,行公平公義的事,他必要存活,不致死亡。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記念;他因所行的義,必要存活。
  • 以賽亞書 55:6-7
    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他,在他接近的時候求告他。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應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憫他;當歸向我們的神,因為他必廣行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