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3:1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7:29
    众人和税吏受过约翰的洗礼,听见这话,就称神为义。
  • 路加福音 18:13
    税吏却远远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神啊,可怜我这个罪人!’
  • 马太福音 21:31-32
    这两个儿子,哪一个听父亲的话呢?”他们说:“大儿子。”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税吏和娼妓比你们先进神的国。约翰来到你们那里,指示你们行义路﹙或译:“约翰在义路中,来到你们这里”。﹚,你们不信他;税吏和娼妓却信了他。你们看见了之后,还是没有改变心意去信他。
  • 路加福音 15:1-2
    众税吏和罪人,都接近耶稣,要听他讲道。法利赛人和经学家,纷纷议论说:“这个人接待罪人,又和他们一起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