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23:4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啟示錄 2:7
    有耳者宜聽聖神所語諸會者、獲勝者、我將以維生之樹食之、即在上帝樂園者也、○
  • 詩篇 50:15
    患難之日、爾當籲我、我必援爾、爾亦榮我兮、○
  • 腓立比書 1:23
    蓋我迫於二者之間、欲歸與基督偕在、是為愈美、
  • 提摩太前書 1:15-16
    基督耶穌臨世以救罪人、誠哉是言、宜盡納之、其中我為元惡、然我蒙矜恤、俾耶穌基督於我為首者、彰厥恆忍、為後信而得永生者之模範、
  • 希伯來書 7:25
    故凡賴之以近上帝者、悉能救之、以其恆生為之籲求也、○
  • 路加福音 19:10
    蓋人子至、為尋救失亡之人耳、○
  • 約翰福音 14:3
    若往備之、則復來接爾歸我、我所在、爾亦在焉、
  • 詩篇 32:5
    我陳己罪、不匿己惡、謂向耶和華認過犯、爾則赦我罪惡兮、
  • 彌迦書 7:18
    有何神若爾乎、赦免愆尤、宥遺民之罪戾、蓄怒不永、仁慈是悅、
  • 以賽亞書 1:18-19
    耶和華曰、爾曹其來、爾我互辯、爾罪雖丹如朱、將白如雪、雖紅若絳、將白若毛、如爾願之而順從、則可食地之美產、
  • 哥林多後書 12:3-4
    又知若人見攝至樂園、聞莫能言之言、人所不宜道者、或於身、或不於身、我不知、上帝知之、
  • 約翰福音 17:24
    父歟、爾所予我者、願於我所在、彼亦偕在、見爾賜我之榮、蓋創世之先、爾已愛我矣、
  • 哥林多後書 5:8
    是以坦然、寧願離身偕主而居、
  • 羅馬書 5:20-21
    且律既至、俾愆益增、罪既增、而恩愈洪矣、致如罪於死中乘權、恩亦若是由義而乘權至於永生、惟因我主耶穌基督焉、
  • 約伯記 33:27-30
    彼則歌於人前曰、昔我干罪、顚覆正義、所為無益、上帝救贖我魂、免入坑坎、我之生命、復睹光明、凡此諸事、上帝行之於人者、至再至三矣、以援其魂於坑坎、俾得生人之光照、
  • 以賽亞書 53:11
    主曰、彼必見其艱苦之果、遂得滿志、我之義僕、將以其知識、俾多人為義、而任其過、
  • 馬太福音 20:15-16
    以我之物、行我所欲、不亦宜乎、我為善、爾嫉視乎、如是、後者將為先、而先者後矣、○
  • 以賽亞書 55:6-9
    耶和華可遇之時、爾其尋之、相近之日、爾其籲之、作惡之輩、當離其途、不義之人、當易其念、歸於耶和華、彼必恤之、歸於我上帝、彼必普施赦宥、耶和華曰、我之念非爾之念、我之途非爾之途、我之途高於爾之途、我之念高於爾之念、如天高於地焉、
  • 以賽亞書 65:24
    彼未祈、我已應之、尚言時、我已允之、
  • 路加福音 15:4-5
    爾中孰有百羊而亡其一、不姑舍九十九羊於野、往覓其亡者、以至於獲乎、獲之則喜、負於肩、
  • 路加福音 15:20-24
    遂起而歸父、相去尚遠、父見而憫之、趨抱其頸而吻接之、子曰、父歟、我獲罪於天及爾、今而後、不堪稱為爾子矣、父語諸僕曰、速取至美之袍衣之、施環於其指、納履於其足、且牽肥犢宰之、我儕食而樂焉、蓋我此子、死而復生、亡而復得者也、眾遂樂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