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23:4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1約翰福音 5:11-13
  • 哥林多前書 6:10-11
    偷竊的、貪心的、酗酒的、誹謗人的、勒索人的,都不會繼承神的國。你們有些人過去是這樣,但是藉著主耶穌基督的名,藉著我們神的靈,你們已經被洗淨了,被分別為聖了,被稱為義了。
  • 羅馬書 10:9-14
    你如果口裡承認耶穌是主,心裡相信神使他從死人中復活,就將得救。就是說,人心裡相信以致稱義,口裡承認以致救恩,因為經上說:「所有信靠他的人將不至於蒙羞。」猶太人和外邦人並沒有分別,原來,萬人共同的主,使所有求告他的人都富足。的確,「無論誰求告主名,都將得救。」既然如此,人沒有相信他,怎麼能求告他呢?沒有聽說過他,怎麼能相信他呢?沒有人傳講,怎麼能聽到呢?
  • 路加福音 12:8
    「我告訴你們:無論誰在人面前承認我,人子在神的天使們面前也將承認他;
  • 使徒行傳 16:31
    他們說:「要信靠主耶穌,你和你一家人就將得救。」
  • 路加福音 18:13
    「那稅吏卻遠遠地站著,甚至不敢舉目望天,可是捶著胸說:『神哪,你寬恕我這個罪人吧!』
  • 使徒行傳 20:21
    無論對猶太人或希臘人,我都鄭重地勸誡他們要向神悔改,相信我們的主耶穌。
  • 1約翰福音 5:1
  • 約翰福音 1:49
    拿旦業說:「拉比,你是神的兒子,你是以色列的王!」
  • 路加福音 24:26
    基督不是必須這樣受難,然後才進入他的榮耀嗎?」
  • 但以理書 7:13-14
    我在夜間的異象中繼續觀看,看哪,有一位像人子的,在天上的雲彩中來臨,被引領來到亙古永存者面前!他被賜予了權柄、尊榮和國度,所有的民族、國家、語言群體都事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權柄,不會廢去,他的國度不會毀滅。
  • 約翰福音 20:28
    多馬回答耶穌,說:「我的主,我的神!」
  • 詩篇 106:4-5
    耶和華啊,你悅納你子民的時候,求你記念我,以你的救恩看顧我,好讓我看到你選民的福份,以你國民的歡喜為歡喜,與你的繼業一同誇耀!
  • 以賽亞書 9:6-7
    因為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兒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上,他的名必稱為「奇妙的謀士」、「全能的神」、「永恆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統管他的國,以公正和公義使國堅立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
  • 彼得前書 1:11
    他們查考了自己裡面基督之靈,當他預言有關基督的苦難和此後的榮耀時,究竟指明的是什麼時候、或什麼樣的情況。
  • 以賽亞書 53:10-12
    原來,耶和華的意願是要壓傷他,使他受痛楚。當他把自己的性命作為贖罪祭時,他就必看見後裔,並且年日延綿;耶和華所喜悅的必在他手中興盛。經歷過身心的苦難後,他就必看見光,並且心滿意足。「我公義的僕人必使許多人因認識他得稱為義,他也必背負他們的罪孽。因此,我必使他在偉人中分得一份,他必與強者同分戰利品,因為他澆奠了自己的性命,以至於死。他被列在罪人當中,卻擔當了眾人的罪,又為罪人代求。」
  • 詩篇 2:6
    「我在錫安我的聖山上,膏立了我的王。」
  • 彼得前書 2:6-7
    因為經上記著:「看哪,我在錫安放一塊蒙揀選的、珍貴的房角石,信靠他的人絕不至於蒙羞。」這樣,對你們信的人來說,他是尊貴的;但是對那些不信的人來說,卻是「工匠所棄絕的石頭,它已經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