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23:4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弗所書 5:11
    那暗昧無益的事,不可參與,倒要把這種事揭發出來。
  • 啟示錄 15:4
    主啊,誰敢不敬畏你,不把榮耀歸於你的名?因為只有你是神聖的。萬民都要來,在你面前敬拜,因你公義的作為已經彰顯了。」
  • 詩篇 36:1
    過犯在惡人的心底向他說話,他的眼中不怕神。
  • 利未記 19:17
    「不可心裏恨你的弟兄;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承擔罪過。
  • 耶利米書 5:3
    耶和華啊,你的眼目不是在尋找誠實嗎?你擊打他們,他們卻不傷慟;你摧毀他們,他們仍不領受管教。他們使臉剛硬過於磐石,不肯回頭。
  • 路加福音 12:5
    我提醒你們該怕的是誰:該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把人扔在地獄裏的。是的,我告訴你們,正要怕他。
  • 歷代志下 28:22
    這亞哈斯王在急難的時候,越發得罪耶和華。
  • 啟示錄 16:11
    又因所受的疼痛和生的瘡,就褻瀆天上的神,也沒有為他們的行為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