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22:6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翰福音 18:22
    耶穌說了這些話,站在旁邊的一個差役,就打他一巴掌,說:“你竟敢這樣回答大祭司嗎?”
  • 以賽亞書 49:7
    以色列的救贖主,以色列的聖者耶和華,對那被人藐視的、被本國憎惡的、被統治者奴役的,這樣說:“君王看見了,就必起立,領袖看見了,也要下拜,都因信實的耶和華,就是揀選了你的、以色列的聖者的緣故。”
  • 以賽亞書 53:3
    他被藐視,被人拒絕,是個多受痛苦,熟悉病患的人。他像個被人掩面不看的人一樣;他被藐視,我們也不重視他。
  • 馬可福音 15:27-32
    他們又把兩個強盜和他一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一個在左(有些抄本有第
  • 詩篇 35:15-16
    但我跌倒的時候,他們竟聚集一起歡慶;我素不相識的聚集一起攻擊我,他們不住地欺凌我。他們以最粗鄙的話譏笑我(按照《馬索拉文本》,本句應作“他們好像筵席上狂妄的譏笑者”;現參照《七十士譯本》翻譯),向我咬牙切齒。
  • 詩篇 69:7-12
    然而,為了你的緣故,我忍受辱罵,滿面羞愧。我的兄弟都疏遠我,我同母的兄弟把我當作外人。因我為你的殿,心中迫切如同火燒;辱罵你的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我哭泣禁食,這竟成了我的羞辱。我披上麻衣,就成了他們取笑的對象。坐在城門口的人對我議論紛紛,我成了酒徒之歌。
  • 詩篇 35:25
    不要讓他們心裡說:“啊哈!這正是我們的心願!”不要讓他們說:“我們把他吞下去了!”
  • 彌迦書 5:1
    女子啊!現在你要聚集成隊;仇敵正在圍攻我們;他們用杖擊打以色列執政者的臉頰。(本節在《馬索拉文本》為4:14)
  • 以賽亞書 52:14
    許多人怎樣因你而驚奇,(因為他的容貌毀損得不像人,他的形狀毀損得不像世人),
  • 馬可福音 15:16-20
    士兵把耶穌帶進總督府的院子裡,召集了全隊士兵。他們給他披上紫色的外袍,又用荊棘編成冠冕給他戴上;就向他祝賀說:“猶太人的王萬歲!”又用一根蘆葦打他的頭,向他吐唾沫,並且跪下來拜他。他們戲弄完了,就把他的紫色的外袍脫下,給他穿回自己的衣服,帶他出去,要釘十字架。
  • 馬太福音 27:39-44
    過路的人嘲笑他,搖著頭說:“你這個想拆毀聖所,三日之內又把它建造起來的,救救自己吧!如果你是神的兒子,從十字架上下來吧!”祭司長、經學家和長老也同樣譏笑他,說:“他救了別人,卻不能救自己。如果他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他信靠神;如果神喜悅他,就讓神現在救他吧,因為他說自己是神的兒子。”和他一同釘十字架的強盜也都這樣侮辱他。
  • 約伯記 30:9-14
    現在他們以我為歌曲,我竟成了他們的笑柄。他們厭惡我,遠遠地離開我,又不住吐唾沫在我臉上,因為神把我的弓弦鬆開,叫我受苦,他們就在我面前任意妄為(“任意妄為”直譯是“解開轡頭”)。一窩暴民在我右邊興起,推開我的腳,築起災難的路攻擊我。他們拆毀了我的路,沒有別人的幫助也能毀滅我;他們闖進來如闖大破口,在廢墟之中輥過來,
  • 約伯記 16:9-10
    他的怒氣撕裂我,攻擊我;他向我咬牙切齒,我的敵人以銳利的眼光看著我。他們向我大大張嘴,以蔑視的態度打我的臉頰,聯合一起攻擊我。
  • 詩篇 22:6-7
    但我是蟲,不是人,是世上所羞辱的,也是眾人所藐視的。看見我的,都嘲笑我;他們撇著嘴,搖著頭,說:
  • 馬太福音 26:59-68
    祭司長和公議會全體都想找假證供來控告耶穌,好把他處死;雖然有許多人前來作假證供,卻找不著證據。最後有兩個人前來說:“這人說過:‘我可以拆毀神的聖所,三日之內又把它建造起來。’”大祭司就站起來,對耶穌說:“你為甚麼不回答?這些人作證,控告你的是甚麼呢?”耶穌卻不作聲。大祭司又對他說:“我指著永生的神要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不是基督、神的兒子。”耶穌回答:“你已經說了﹙“你已經說了”或譯:“這是你說的。”﹚;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他說了褻瀆的話,我們還要甚麼證人呢?你們現在聽見了這褻瀆的話,認為怎樣呢?”他們回答:“他是該死的。”於是他們吐唾沫在他的臉上,用拳頭打他,也有人用掌摑他,說:“基督啊,向我們說預言吧!是誰打你呢?”
  • 詩篇 22:13
    他們向我大大地張嘴,像抓撕吼叫的獅子。
  • 馬太福音 27:28-31
    他們脫去他的衣服,給他披上朱紅色的外袍,又用荊棘編成冠冕,戴在他的頭上,把一根蘆葦放在他的右手,跪在他面前譏笑他說:“猶太人的王萬歲!”然後向他吐唾沫,又拿起蘆葦打他的頭。戲弄完了,就脫下他的外袍,給他穿回自己的衣服,帶去釘十字架。
  • 彼得前書 2:23
    他被罵的時候不還嘴,受苦的時候也不說恐嚇的話;只把自己交託給那公義的審判者。
  • 希伯來書 12:2
    專一注視耶穌,就是那位信心的創造者和完成者。他因為那擺在面前的喜樂,就忍受了十字架,輕看了羞辱,現在就坐在神寶座的右邊。
  • 以賽亞書 50:6-7
    我把我的背給打我的人打,把我的腮頰給拔我鬍鬚的人拔;我並沒有掩面躲避人的羞辱和人的唾液。但主耶和華必幫助我,所以我必不羞愧,因此我板著臉好像堅硬的燧石,我也知道我必不會蒙羞。
  • 馬可福音 14:55-65
    祭司長和公議會全體都尋找證據控告耶穌,要把他處死,卻沒有找著。有許多人作假證供控告他,但他們的證供各不相符。有幾個人站起來,作假證供控告他說:“我們聽他說過:‘我要拆毀這座人手所造的聖所,三日之內要另建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聖所。’”就是這樣的見證,他們也不一致。大祭司站起來,走到中間,問耶穌:“這些人作證控告你的是甚麼呢?你怎麼不回答呢?”耶穌卻不作聲,甚麼也不回答。大祭司又問他:“你是那受稱頌者的兒子基督嗎?”耶穌說:“我是。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大祭司就撕開自己的衣服,說:“我們還要甚麼證人呢?你們都聽見這褻瀆的話了。你們認為怎麼樣?”眾人都定他該死的罪。於是有些人就向他吐唾沫,蒙住他的臉。用拳頭打他,對他說:“你說預言吧!”差役把他拉去,用手掌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