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22:5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可福音 14:53-54
    眾曳耶穌至大司祭前、經生長老眾司祭咸集。伯鐸祿遙尾耶穌後、入大司祭院宇、與眾僕圍火坐以取暖。
  • 馬太福音 26:57-58
    耶穌被執、曳至大司祭該法署中、經生耆老群集於斯。伯鐸祿遙尾其後、既至大司祭院中、乃與隸役共坐、以觀事之究竟。
  • 路加福音 22:33-34
    伯鐸祿對曰:『主乎、吾即偕子入獄、同子致命、亦所不辭。』耶穌應曰:『予實語汝、今宵雞鳴以前、行見汝三背予矣。』
  • 約翰福音 18:12-17
    於是千總率士卒、偕猶太人諸使執耶穌而縛之、先解至亞納處。亞納者、乃是歲總司祭蓋法之岳父、而蓋法即曩時向猶太人宣告「死一人以活萬民、實計之得」者也。西門伯鐸祿尾耶穌後、另有一徒與偕。是徒素與總司祭相識、遂得與耶穌同入總司祭署;而伯鐸祿則立於門外;於是與總司祭相識之某徒出語司閽婦、引伯鐸祿入。司閽婦乃問伯鐸祿曰:『汝亦斯人之徒歟?』對曰:『非也!』
  • 約翰福音 18:24
    蓋亞納已將耶穌縛送總司祭蓋法處矣。
  • 歷代志下 3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