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22: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太福音 27:3-5
    斯時、鬻主之茹答斯、見耶穌死案既決、悔之;乃以銀三十兩、返之司祭長及耆老曰:『予賣無辜之血、獲罪實深。』若輩對曰:『此爾之事、與我何涉?』茹答斯乃投銀殿中而退、出而自縊死。
  • 猶大書 1:11
    哀哉此輩、既追踵該因、步其後塵;且以利忘身、而流入巴賴之歧途;又不惜與可拉並肩作亂、而自取滅亡也。
  • 使徒行傳 8:20
    伯鐸祿曰:『願爾與金偕亡!爾思以金錢易取天主之恩賜乎?
  • 馬太福音 26:15-16
    「予如以耶穌獻爾、將何以為酬?」彼輩乃授以銀三十兩。自是茹答斯心存鬻主、將待機而發矣。
  • 撒迦利亞書 11:12-13
  • 使徒行傳 1:18
    此人以不義所獲、購置一田、嗣身仆腹裂、臟腑迸出。
  • 彼得後書 2:15
    若輩捨棄正道、流入歧途、與包掃兒之子巴拉盎實屬一路之人。彼巴拉盎者、貪戀不義之財、
  • 提摩太前書 6:9-10
    若夫孳孳為利之人、徒自陷於誘惑、墮入羅網、顛冥昏昧、縱情恣慾、終至沉溺淪亡而後已。信哉、貪財乃萬惡之根也。頗有因求財之故、而離棄正道流入岐途、終至自求辛螫、百慮刺心者焉。
  • 彼得後書 2:3
    斯輩貪污成性、巧言如簧、以爾等為營利之具。若而人者、罪案夙定。天網恢恢、固無所逃於天地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