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22:2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使徒行傳 2:23
    彼按天主之定謨及預知、被付於人而爾曹復假不義者之手、釘死之於十字架上;
  • 哥林多前書 15:3-4
    顧吾所授於爾者、固有所受也。基督確為吾人之罪而死、一如古經之所預言也;死而乃瘞、第三日自死者中復活、亦一如古經之所預言也。
  • 使徒行傳 1:16-25
    『兄弟乎!聖神假大維之口、預言茹達斯引捕耶穌、此經已見應驗;彼本與吾儕同列、共任職司;此人以不義所獲、購置一田、嗣身仆腹裂、臟腑迸出。耶路撒冷居民未有不悉其事者、乃以方言名其田曰亞革大馬、意即「血田」。聖詠云:「願其居室之成墟兮、闃其無人!」又曰:「願其所司之職兮、他人是承。」因是亟宜於吾主耶穌出入我中時、即自如望施洗、至其昇天之日、與我同處之人中、遴選一人、共為耶穌復活之見證。』眾乃推舉二人、一為若望亦名儒斯多巴色巴、一為馬提亞。禱曰:『主、爾洞悉眾心、請示二人中孰為爾選、用承茹達斯所棄之職。蓋茹達斯已歸其所矣。』
  • 馬太福音 27:5
    茹答斯乃投銀殿中而退、出而自縊死。
  • 詩篇 69:1-36
  • 使徒行傳 26:22-23
    然予托天主佑、至今猶屹立無恙、向天下生靈、無分貴賤大小、而作證焉。所陳者莫非古先知與摩西預言必成之事、即基督必遇害、且自死中復活。而真光之布於兆民萬邦、實以基督為始。』
  • 馬太福音 26:53-54
    汝試思之、予豈不能求之吾父、即遣十二營以上之天神以臨之?如是則經所載必經之事、又將安從而應驗耶?』
  • 創世記 3:15
  • 彼得後書 2:3
    斯輩貪污成性、巧言如簧、以爾等為營利之具。若而人者、罪案夙定。天網恢恢、固無所逃於天地間也。
  • 使徒行傳 13:27-28
    而耶路撒冷居民及其教長不識基督、每禮日所誦先知書訓、亦未領悟;遽定基督之罪、恰應先知之豫言、雖明知其無可死之由、而竟求比辣多處之以死。
  • 詩篇 109:6-15
    願彼昧良者。自身遇健敵。黃雀逐螳螂。循環相磨折。願彼受判時。獲其所應得。願彼虛偽禱。轉增其罪責。願彼遭夭伐。他人繼其職。子女為孤兒。嫠婦歎空室。兒孫作流氓。行乞於異域。家業被拼吞。外人食汗血。生前無人憐。死後不見恤。世系即見斬。姓名被塗抹。願其父母罪。常為主所憶。沒世而無聞。影蹤歸沉寂。
  • 以賽亞書 53:1-12
  • 詩篇 55:12-15
    惡黨充街衢。行為暴且譎。就中有一人。初非我仇敵。竟亦懷貳心。無所不用極。仇人尚可忍。敵人尚可避。今爾非異人。夙與我親比。彼此稱莫逆。相與共密議。攜手入聖所。對主表心志。
  • 詩篇 22:1-31
  • 馬太福音 26:24
    人子長逝、正符經言;第鬻之者、哀莫大焉!斯人之有生、不如無生之為愈也。』
  • 使徒行傳 4:25-28
    復以聖神假爾僕大維之口而言曰:「何列國之擾攘兮何萬民之猖狂。世酋蠭起兮、跋扈飛揚。意圖背叛天主兮、反抗受命之王。」今希祿與般雀‧比辣多果率異邦及義塞之人民、群集於城、反抗爾之聖子耶穌即爾所膏沐、以奉行爾所手訂之聖謨者也。
  • 但以理書 9:24-26
  • 約翰福音 17:12
    當予與若輩俱時、予以父名義守護父所賜予之眾、一無所失、而所失者、惟淪喪之子;此亦所以應驗經言耳。
  • 撒迦利亞書 13:7
  • 路加福音 24:25-27
    耶穌謂之曰:『愚人哉!何爾心之冥頑、而不信歷來先知之所言乎?基督不當先受苦難、而躋於光榮乎?』於是始自摩西以至歷代先知、凡經中之有關於己者、悉為詳釋。
  • 彼得前書 1:11
    蓋基督神靈、啟迪先知之衷、故彼等能逆知基督之先苦後樂、與夫其事之成於何時何世。
  • 路加福音 24:46
    復曰:『依諸經所載、基督固當受難、第三日自死者中復活、
  • 馬可福音 14:21
    人子固須長逝、如經所言:然而鬻人子者、哀莫大焉!嗚呼!斯人之有生、不如無生之為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