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22:1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14:15
    同席一人聞之曰、在上帝國食者、福矣、
  • 啟示錄 19:9
    有語我者曰、羔婚必肆筵設席、凡見召者、則蒙福祉、當筆之於書、又曰、此乃上帝所言、真而不偽、
  • 路加福音 22:30
    俾爾在我國、飲食於我席、居位審以色列十二支派焉、
  • 約翰福音 6:50-58
    食而不死者、天降之餅也、我乃生之餅、天降者也、食此則永生、我所予之餅、即我之肉、為世得生而捐者、○猶太人爭曰、是焉能以其肉予我食乎、耶穌曰、我誠告爾、不食人子肉、不飲人子血、則不得生、食我肉、飲我血者、得永生、末日我復生之、我肉誠可食、我血誠可飲、食我肉、飲我血者、則彼在我、我在彼、永生之父遣我、我因父而生、食我者、因我而生亦若是、此天降之餅、非如爾祖食嗎嗱而死、食此餅者永生也、
  • 希伯來書 10:1-10
    律法為後福之影、而實非其形、故不能以歲一獻祭、使來者得贖罪、若其能之、則崇事者、一潔其心足矣、蓋自知其罪既贖、則獻祭之事、止而不行、歲一獻祭、惟使人憶其罪、以牛羊血、不能滌除人罪、故基督臨世、曰、主不欲以牲牷祭祀、乃使我成人身以祀之、燔祭贖罪爾不喜、典籍載我、我自降臨、遵上帝旨、上既言牲牷祭祀爾不欲、燔祭贖罪爾不喜、此皆遵律法而獻者、後則言吾自臨、遵上帝旨、以是而觀、上帝於其先者除之、於其後者立之、明矣、耶穌基督遵斯旨、一獻其身、則我之罪贖、
  • 哥林多前書 5:7-8
    故當舊酵盡淨、俾成新團、若除酵然、蓋吾之逾越羔基督為我見宰、勿以惡毒之舊酵、宜以誠實之無酵、守節期、
  • 約翰福音 6:27
    勿為可敗之糧而勞、當為永生之糧而勞、即人子與爾者、蓋父上帝以印命之也、
  • 使徒行傳 10:41
    非顯於眾民、乃顯於上帝預選以為證者、即我儕於其復生後、與之同飲食者也、
  • 路加福音 12:37
    主至、見僕儆醒、其僕福矣、我誠告爾、主必自束其帶、使僕席坐、前而供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