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22:1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14:15
    同席的有一人聽見這話,就對耶穌說:「在神國裏吃飯的有福了!」
  • 啟示錄 19:9
    天使吩咐我說:「你要寫上:凡被請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又對我說:「這是神真實的話。」
  • 路加福音 22:30
    叫你們在我國裏,坐在我的席上吃喝,並且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
  • 約翰福音 6:50-58
    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着。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因此,猶太人彼此爭論說:「這個人怎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吃呢?」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他裏面。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着;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着。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吃這糧的人就永遠活着,不像你們的祖宗吃過嗎哪還是死了。」
  • 希伯來書 10:1-10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着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嗎?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這都是按着律法獻的)」;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 哥林多前書 5:7-8
    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
  • 約翰福音 6:27
    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因為人子是父神所印證的。」
  • 使徒行傳 10:41
    不是顯現給眾人看,乃是顯現給神預先所揀選為他作見證的人看,就是我們這些在他從死裏復活以後和他同吃同喝的人。
  • 路加福音 12:37
    主人來了,看見僕人警醒,那僕人就有福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必叫他們坐席,自己束上帶,進前伺候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