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22: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出埃及記 12:6-23
    要把牠留到本月十四日;那日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要把羔羊宰了。他們要取一些血,塗在他們吃羔羊的房屋兩邊的門框上和門楣上。當晚要吃羔羊的肉;要用火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一起吃。不可吃生的,或用水煮的,要把羔羊連頭帶腿和內臟用火烤了吃。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若有留到早晨的,要用火燒了。你們要這樣吃羔羊: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快快地吃。這是耶和華的逾越。因為那夜我要走遍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我要對埃及所有的神明施行審判。我是耶和華。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逾越你們。我擊打埃及地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施行毀滅。」「你們要記念這日,世世代代守這日為耶和華的節日,作為你們永遠的定例。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第一日要把酵從你們各家中除去,因為從第一日到第七日,任何吃有酵之物的,必從以色列中剪除。第一日當有聖會,第七日也當有聖會。在這兩日,任何工作都不可做,只能預備各人的食物,這是惟一可做的工作。你們要守除酵節,因為我在這一日把你們的軍隊從埃及地領出來。所以,你們要世世代代守這日,立為永遠的定例。從正月十四日晚上,直到二十一日晚上,你們要吃無酵餅。在你們各家中,七日之內不可有酵,因為凡吃有酵之物的,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的,必從以色列的會中剪除。任何有酵的物,你們都不可吃;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要吃無酵餅。」於是,摩西召了以色列的眾長老來,對他們說:「你們要為家人取羔羊,把逾越的羔羊宰了。要拿一把牛膝草,蘸盆裏的血,把盆裏的血塗在門楣上和兩邊的門框上。直到早晨你們誰也不可出自己家裏的門。因為耶和華要走遍埃及,施行擊殺,他看見血在門楣上和兩邊的門框上,耶和華就必逾越那門,不讓滅命者進你們的家,施行擊殺。
  • 馬可福音 14:1-2
    過兩天是逾越節,又是除酵節,祭司長和文士在想法子怎樣設計捉拿耶穌,把他殺掉。他們說:「不可在過節的日子,恐怕百姓生亂。」
  • 利未記 23:5-6
    「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是向耶和華守的逾越節。這月的十五日是向耶和華守的除酵節;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
  • 約翰福音 11:55-57
    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有許多人從鄉下上耶路撒冷去,要在過節前潔淨自己。於是他們尋找耶穌,站在聖殿裏彼此說:「你們認為怎樣,他不會來過節吧?」那時,祭司長和法利賽人早已下令,若有人知道耶穌的下落,就要報告,他們好去捉拿他。
  • 哥林多前書 5:7-8
    既然你們是無酵的麵,要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為祭牲了。所以,我們來守這節,不可用舊酵,就是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純潔真實的無酵餅。
  • 馬可福音 14:12
    除酵節的第一天,就是宰逾越節羔羊的那一天,門徒對耶穌說:「你要我們到哪裏去預備你吃逾越節的宴席呢?」
  • 馬太福音 26:2-5
    「你們知道,過兩天是逾越節,人子將要被出賣,釘在十字架上。」那時,祭司長和百姓的長老聚集在那稱為該亞法的大祭司的院裏。大家商議要設計捉拿耶穌,把他殺掉。可是他們說:「不可在過節的日子,恐怕百姓生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