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20:3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16:8
    主人就稱讚這不義的管家作事精明。因為對付自己的世代,今世之子竟比亮光之子更精明了。
  • 路加福音 17:27
    人喫喝嫁娶,直到挪亞進樓船那一天,洪水一來,把他們都滅了。
  • 以弗所書 5:31
    『為這緣故、人必離開父親和母親、同妻子膠結,兩個人就成為一體了。』
  • 哥林多前書 7:2-16
    但是為了避免淫亂的緣故,各人最好要有他自己的妻子,各人也最好要有自己的丈夫。丈夫該以應盡的房事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這樣。妻子對自己的身體並沒有主權,丈夫才有主權;同樣的,丈夫對自己的身體也沒有主權,妻子才有。除了出於同意、或者暫時分房、以便專務禱告、之外,總不要相虧負,仍然還要同在一處,免得撒但因你們不能節制、而試誘你們。我說這話、是按讓步特許的辦法,不是憑詔命說的。我願意眾人也都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都有自己從上帝來的恩賜,有人這樣,有人那樣。對沒有結婚的和寡婦呢、我是說,他們若像我安於素常,這對於他們倒好。但若不能自制,就讓他們結婚。因為與其慾火中燒,不如結婚嫁娶。對已結婚的、我也有所囑咐(其實不是我,乃是主),妻子不要離開丈夫;縱使已經離開了,就該安於不嫁,否則要跟丈夫復和;丈夫呢、也不要離棄妻子。對其餘的人呢、是我說,不是主說的:若有弟兄有不信主的妻子,而妻子又贊同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一個婦人有不信主之丈夫的,這人又贊同和他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因為不信主的男人因着妻子就聖別了;不信主的婦人因着弟兄也聖別了。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了;其實卻是聖潔的。但不信主的人如果離開了,就由他離開。弟兄或姊妹、在這種情形之下、都不必受奴轄;上帝召了你們、是召你們於和平中的。做妻子的,你怎麼知道你能救丈夫不能呢?做丈夫的,你怎麼知道你能救妻子不能呢?
  • 希伯來書 13:4
    婚姻在眾人中間應當受尊重;婚床也應當不染污;因為嫖妓或做男倡的和行淫的人、上帝必判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