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20:3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16:8
    「主人誇獎這個不義的管家精明。因為今世的兒女在處理世事方面比光明的兒女更精明。
  • 路加福音 17:27
    人們吃喝嫁娶,一直到挪亞進入方舟那天,洪水來了,毀滅了他們;
  • 以弗所書 5:31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結合,二人成為一體。」
  • 哥林多前書 7:2-16
    不過,為了避免發生淫亂的事,男婚女嫁也合情合理。夫妻雙方都應當履行自己的義務,過正常的夫妻生活。妻子無權支配自己的身體,丈夫才有權;丈夫也無權支配自己的身體,妻子才有權。夫妻不可虧負彼此的需要,除非雙方同意,才可以暫時分房,以便專心祈禱。以後,二人仍要恢復正常的夫妻生活,免得撒旦趁你們情不自禁的時候引誘你們。我這番話是准許你們結婚,並不是命令你們結婚。雖然我希望人人都像我一樣獨身,但每個人從上帝所領受的恩賜不同,有的是這樣,有的是那樣。至於那些未婚的和寡居的,他們若能像我一樣就好了。但如果他們不能自制,就應該結婚,因為與其慾火攻心還不如結婚為好。我也吩咐那些已婚的人,其實不是我吩咐,而是主吩咐:妻子不可離開丈夫,若是離開了,妻子不可再嫁別人,只能與丈夫復合。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至於其他的人,主沒有吩咐什麼,但我要說,如果某弟兄的妻子不信主,但樂意和他同住,他就不應離棄妻子。同樣,如果某姊妹的丈夫不信主,但樂意和她同住,她就不應離棄丈夫。因為不信的丈夫因妻子而得以聖潔了。同樣,不信的妻子也因丈夫而得以聖潔了。否則你們的孩子就是不潔淨的,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倘若不信的一方堅持要離開的話,就讓他離開好了。無論是弟兄或姊妹遇到這樣的事情都不必勉強。上帝呼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相處。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 希伯來書 13:4
    人人都要尊重婚姻,不可玷污夫妻關係,因為上帝必審判淫亂和通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