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2: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太福音 1:18-19
    以下是耶穌基督降生的經過。耶穌的母親瑪麗亞和約瑟訂了婚,還沒有成親就從聖靈懷了孕。約瑟是個義人,不願公開地羞辱她,便決定暗中和她解除婚約。
  • 申命記 22:22-27
    「如果有人與有夫之婦通姦,必須處死姦夫和淫婦,這樣就從以色列除掉了罪惡。「如果有人在城中遇見已經訂婚的女子,與她行淫,你們必須把二人帶到城門口,用石頭打死他們。那女子該死,因為她在城中卻沒有高聲呼救;那男子該死,因為他姦污了別人的妻子。你們必須除去你們中間的罪惡。「如果有人在野外遇見已經訂婚的女子,強姦了她,必須處死那男子。但不可處死那女子,因為她沒有犯該死的罪,她像被攻擊、殺害的人一樣是無辜的。因為她是在野外被強姦,即使喊叫也無人救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