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2: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12:6-8
    「潔淨的日子滿了,無論生兒子或女兒,她要把一隻一歲的羔羊作燔祭,一隻雛鴿或一隻斑鳩作贖罪祭,帶到會幕的門口交給祭司。祭司要把這祭物獻在耶和華面前,為她贖罪。這樣,她就從流血中得潔淨了。這是為生男或生女之婦人的條例。婦人的能力若不足,無法獻一隻羔羊,她就要取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一隻為燔祭,一隻為贖罪祭。祭司要為她贖罪,她就潔淨了。」
  • 哥林多後書 8:9
    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是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好使你們因他的貧窮而成為富足。
  • 利未記 12: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婦人若懷孕生男孩,就不潔淨七天,像在月經污穢的期間不潔淨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