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2: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12:6-8
    『潔淨的日子滿了的時候,無論是為了兒子、或是為了女兒、她都要把一隻一歲以內的綿羊羔作為燔祭、一隻雛鴿、或是一隻斑鳩作為解罪祭、帶到會棚出入處,交給祭司。祭司要給獻在永恆主面前,為她行除罪禮,她就得潔淨、沒有流血的污穢了。這是生育者的法規,無論是生男孩或女孩。她若手頭緊,夠不着獻一隻小羊,就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一隻作為燔祭,一隻作為解罪祭,讓祭司為她行除罪禮,她就潔淨了。』
  • 哥林多後書 8:9
    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他本來富足,卻為了你們的緣故成為貧窮,使你們因着他的貧窮成為富足。
  • 利未記 12:2
    『你要告訴以色列人說:若有婦人懷胎,生了男孩子,她就不潔淨七天,像在月經污穢之日不潔淨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