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2: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12:6-8
    不論她生男生女,潔淨期滿後,都要預備一隻一歲的羊羔作燔祭、一隻雛鴿或斑鳩作贖罪祭,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獻祭,為她贖罪,她就潔淨了。這是有關產婦的條例。她若負擔不起一隻羊羔,可以帶兩隻斑鳩或雛鴿來,一隻作燔祭,一隻作贖罪祭。祭司為她贖罪後,她就潔淨了。」
  • 哥林多後書 8:9
    因為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祂本來富足,卻為你們的緣故變得貧窮,使你們藉著祂的貧窮可以變得富足。
  • 利未記 12:2
    「你把以下條例告訴以色列人。「如果有婦人生了男嬰,她就要不潔淨七天,像在經期內不潔淨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