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18:2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腓立比書 3:6
    以律法言、則為法利賽人、以熱心言、則窘逐教會、以守律法之義言、則無過可責、
  • 馬可福音 10:20-21
    對曰、師、此諸誡、我自幼盡守之、耶穌顧其人、即愛之、謂之曰、爾猶缺一、往鬻所有以濟貧、則必有財於天、且來負十字架而從我、
  • 路加福音 18:11-12
    法利賽人獨立祈禱曰、感謝天主、我不似他人、強索、不義、姦淫、亦不似此稅吏、我七日禁食二日、以凡所得者、十輸其一、
  • 羅馬書 10:2-3
    我為彼作證、彼熱中事天主、但不由知識也、蓋彼不識天主之義、而欲立己之義、故未服天主之義、
  • 馬太福音 19:20-21
    少者曰、此誡、我自幼盡守之、尚有何缺乎、耶穌曰、爾欲純全、往鬻所有以濟貧、則必有財於天、且來從我、
  • 路加福音 15:7
    我告爾有一罪人悔改、則在天亦為之喜、較為九十九不須悔改之義人、喜尤大也、
  • 路加福音 15:29
    長子對父曰、我事父多年、未嘗違命、父未以羔賜我、俾我與友同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