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18:2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腓立比書 3:6
    按著熱誠來說,我是迫害教會的;按著律法上的義來說,我是無可指摘的。
  • 馬可福音 10:20-21
    他對耶穌說:“老師,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定有財寶在天上,而且你要來跟從我。”
  • 路加福音 18:11-12
    法利賽人站著,禱告給自己聽,這樣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我的一切收入都奉獻十分之一。’
  • 羅馬書 10:2-3
    我可以為他們作證,他們對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見識;他們既然不明白神的義,而又企圖建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
  • 馬太福音 19:20-21
    那青年對他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麼呢?”耶穌對他說:“如果你想要完全,就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你就必定有財寶在天上,而且你要來跟從我。”
  • 路加福音 15:7
    我告訴你們,因為一個罪人悔改,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樂,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樂更大。
  • 路加福音 15:29
    他對父親說:‘你看,我服事你這麼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令,可是你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歡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