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18:1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11:42
    「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奉獻薄荷、芸香和各種蔬菜的十分之一,卻廢棄了公義和屬神的愛。這些事是你們應該做的,至於前者也不可忽略。
  • 馬太福音 9:14
    隨後,約翰的門徒們前來問耶穌:「為什麼我們和法利賽人經常禁食,而你的門徒們卻不禁食呢?」
  • 馬太福音 23:23-24
    「經文士和法利賽人哪,你們這些偽善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奉獻薄荷、蒔蘿、香芹的十分之一,卻放棄了律法上更重要的:就是公義、憐憫、信實。這些才是你們應該做的,至於前者也不可放棄。你們這些瞎眼的領路人哪,你們濾掉蠓蟲,卻吞下駱駝!
  • 路加福音 17:10
    你們也是這樣,當你們做完了所吩咐你們的一切事以後,應該說『我們是無用的奴僕,只是做了自己該做的。』」
  • 馬太福音 15:7-9
    你們這些偽善的人哪!以賽亞指著你們所說的預言是對的,他說:『這子民用嘴唇尊重我,他們的心卻遠離我。他們敬拜我也是徒然的,因為他們把人的規條當做教義教導人。』」
  • 瑪拉基書 3:8
    難道人會搶奪神嗎?你們卻搶奪我!你們竟然問:『我們是怎麼搶奪你的呢?』你們是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搶奪我的。
  • 馬太福音 6:1
    「你們要謹慎,不可為了讓別人看到而在人面前行你們的義,否則就得不到你們天父的報償了。
  • 撒迦利亞書 7:5-6
    「你要對這地所有的民眾和祭司說:『這七十年來,你們在五月和七月禁食、哀哭,是真的為我禁食嗎?當你們吃喝的時候,難道不是為自己吃,為自己喝嗎?
  • 馬太福音 6:5
    「你們禱告的時候,不要像偽善的人那樣。他們喜愛站在會堂裡和十字路口禱告,好讓人看見。我確實地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到了他們的報償。
  • 羅馬書 3:27
    既然如此,還有什麼可誇耀的呢?根本沒有。憑著什麼法則呢?憑著行為的法則嗎?不是!而是憑著信的法則。
  • 羅馬書 10:1-3
    弟兄們,我心裡熱切盼望,並替以色列人向神祈求,是為了他們的救恩。我見證他們對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正的認識。就是說,他們不明白神的義,想要確立自己的義,就不服從神的義了。
  • 民數記 18:24
  • 哥林多前書 1:29
    好使所有的人在神面前都不能自誇,
  • 以賽亞書 1:15
    你們伸開雙手禱告的時候,我必掩目不看你們;就算你們多多禱告,我也不垂聽。你們的雙手沾滿了血!
  • 以賽亞書 58:2-3
    他們天天尋求我,喜愛認識我的道路,好像行公義的國民,不離棄自己神的法規;他們向我求問公義的判斷,喜愛在神的近旁;於是他們問:『我們禁食,你為什麼不看;我們刻苦己心,你為什麼不理會呢?』看哪!在禁食的日子裡,你們實際上尋求自己所喜悅的,欺壓一切為你們做工的人;
  • 加拉太書 1:14
    我在猶太教中,比我本族的許多同輩更進一步,是一個對我祖先的傳統格外熱心的人。
  • 馬太福音 6:16
    「你們禁食的時候,不要像偽善的人那樣愁眉苦臉。他們裝出難看的樣子,好讓人看出他們在禁食。我確實地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到了他們的報償。
  • 民數記 23:4
  • 以弗所書 2:9
    也不是本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 利未記 27:30-33
  • 列王紀下 10:16
  • 提摩太前書 4:8
    因為操練身體,益處還少;但是敬神,對一切的事都有益處,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
  • 撒母耳記上 15:13
    撒母耳到了掃羅那裡,掃羅對他說:「願你蒙耶和華祝福!我已經執行了耶和華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