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18:1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11:42
    「法利賽人啊,你們有禍了!你們將薄荷、茴香、各樣蔬菜獻上十分之一,卻忽略了上帝的公義和仁愛。後者是你們本該做的,前者也不可忽略。
  • 馬太福音 9:14
    那時,約翰的門徒來問耶穌:「我們和法利賽人常常禁食,為什麼你的門徒不禁食呢?」
  • 馬太福音 23:23-24
    「虛偽的律法教師和法利賽人啊,你們有禍了!你們把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卻忽略了律法中更重要的事——公正、憐憫、信實。後者是你們本該做的,前者也不可忽略。瞎眼的嚮導啊!你們濾出蚊蟲,卻吞下駱駝。
  • 路加福音 17:10
    同樣,你們照著吩咐把事情辦妥後,也該這樣說,『我們是無用的奴僕,所做的不過是分內的事。』」
  • 馬太福音 15:7-9
    你們這些偽君子,以賽亞指著你們說的預言一點沒錯,『這些人嘴上尊崇我,心卻遠離我,他們的教導無非是人的規條,他們敬拜我也是枉然。』」
  • 瑪拉基書 3:8
    人怎可搶奪上帝的東西呢?可是你們不但搶奪我的東西,還說,『我們在何事上搶過你的東西呢?』「你們在十分之一的奉獻和其他供物上搶奪我的東西。
  • 馬太福音 6:1
    「你們要小心,行善的時候不可張揚,故意叫人看見,否則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
  • 撒迦利亞書 7:5-6
    「你要對境內的民眾和祭司說,『七十年來,你們在五月和七月禁食、哀傷,難道真的是為了我嗎?你們吃喝,難道不是為自己吃、為自己喝嗎?
  • 馬太福音 6:5
    「你們禱告時,不要像偽君子那樣。他們喜歡站在會堂裡和十字路口上公開禱告,故意讓人看見。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得到的賞賜不過是人的讚賞。
  • 羅馬書 3:27
    既然如此,我們哪裡能誇口呢?當然沒有可誇的。靠什麼方法讓人不能誇口呢?靠遵守律法嗎?不是!是靠信主的方法。
  • 羅馬書 10:1-3
    弟兄姊妹,我心裡切望並向上帝祈求的,就是以色列人能夠得救。我可以證明,他們對上帝有熱心,但不是基於真知。他們不知道上帝所賜的義,想努力建立自己的義,不肯服從上帝的義。
  • 民數記 18:24
    因為我已經把以色列人給耶和華的十分之一出產賜給他們作產業。因此,我吩咐他們不可在以色列人中有產業。」
  • 哥林多前書 1:29
    這樣,誰都不能在上帝面前自誇了。
  • 以賽亞書 1:15
    你們舉手禱告,我必掩面不理。即使你們禱告再多,我也不會聽,因為你們雙手沾滿鮮血。
  • 以賽亞書 58:2-3
    他們天天尋求我,好像渴慕認識我的律法,儼然像沒有丟棄他們上帝法令的正義之邦。他們向我求公義的判決,似乎渴慕到我面前。他們說,『我們禁食,你為什麼不看呢?我們刻苦己身,你為什麼不理睬呢?』我說,『看啊,禁食之日你們仍然隨心所欲,壓榨你們的工人。
  • 加拉太書 1:14
    我在猶太教裡比許多同輩的猶太人更進取,狂熱地維護祖先的傳統。
  • 馬太福音 6:16
    「你們禁食的時候,不要像偽君子那樣愁眉苦臉,因為他們故意蓬頭垢面,好讓別人知道他們在禁食。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得到的賞賜不過是人的讚賞。
  • 民數記 23:4
    上帝果然向巴蘭顯現。巴蘭對上帝說:「我已經預備了七座祭壇,每座祭壇上獻了一頭公牛和一隻公綿羊。」
  • 以弗所書 2:9
    也不是由於你們的行為,以免有人自誇。
  • 利未記 27:30-33
    「土地的所有出產中,不論是穀物還是樹上的果實,十分之一屬於耶和華,是聖物。如果有人想從那十分之一中贖回一部分,他要加付估價的五分之一。至於牛羊,要讓牠們從牧人的杖下經過,每數十隻,第十隻屬於耶和華,是聖物。不論是好是壞,不可挑揀,不可更換。如果更換,兩隻都要歸耶和華,不可贖回。」
  • 列王紀下 10:16
    說:「跟我來,看我怎樣熱心為耶和華工作。」於是耶戶讓他坐在車上。
  • 提摩太前書 4:8
    鍛煉體魄益處還少,敬虔生活受益無窮,擁有今生和永世的應許。
  • 撒母耳記上 15:13
    撒母耳到了掃羅那裡後,掃羅說:「願耶和華賜福給你,我已經遵守了耶和華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