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16:1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19:13-26
    便叫了他的十個僕人來,交給他們十錠銀子,說:『你們去做生意,直等我回來。』他本國的人卻恨他,打發使者隨後去,說:『我們不願意這個人作我們的王。』他既得國回來,就吩咐叫那領銀子的僕人來,要知道他們做生意賺了多少。頭一個上來,說:『主啊,你的一錠銀子已經賺了十錠。』主人說:『好!良善的僕人,你既在最小的事上有忠心,可以有權柄管十座城。』第二個來,說:『主啊,你的一錠銀子已經賺了五錠。』主人說:『你也可以管五座城。』又有一個來說:『主啊,看哪,你的一錠銀子在這裏,我把它包在手巾裏存着。我原是怕你,因為你是嚴厲的人;沒有放下的,還要去拿,沒有種下的,還要去收。』主人對他說:『你這惡僕,我要憑你的口定你的罪。你既知道我是嚴厲的人,沒有放下的,還要去拿,沒有種下的,還要去收,為甚麼不把我的銀子交給銀行,等我來的時候,連本帶利都可以要回來呢?』就對旁邊站着的人說:『奪過他這一錠來,給那有十錠的。』他們說:『主啊,他已經有十錠了。』主人說:『我告訴你們,凡有的,還要加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
  • 馬太福音 25:14-29
    「天國又好比一個人要往外國去,就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按着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往外國去了。那領五千的隨即拿去做買賣,另外賺了五千。那領二千的也照樣另賺了二千。但那領一千的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帳。那領五千銀子的又帶着那另外的五千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五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五千。』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那領二千的也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二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二千。』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那領一千的也來,說:『主啊,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裏。請看,你的原銀子在這裏。』主人回答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一萬的。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
  • 何西阿書 2:8
    她不知道是我給她五穀、新酒,和油,又加增她的金銀;她卻以此供奉巴力。
  • 以西結書 16:16-21
    你用衣服為自己在高處結彩,在其上行邪淫。這樣的事將來必沒有,也必不再行了。你又將我所給你那華美的金銀、寶器為自己製造人像,與他行邪淫;又用你的繡花衣服給他披上,並將我的膏油和香料擺在他跟前;又將我賜給你的食物,就是我賜給你吃的細麵、油,和蜂蜜,都擺在他跟前為馨香的供物。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並且你將給我所生的兒女焚獻給他。你行淫亂豈是小事,竟將我的兒女殺了,使他們經火歸與他嗎?
  • 歷代志上 29:14-16
    「我算甚麼,我的民算甚麼,竟能如此樂意奉獻?因為萬物都從你而來,我們把從你而得的獻給你。我們在你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與我們列祖一樣。我們在世的日子如影兒,不能長存。耶和華-我們的神啊,我們預備這許多材料,要為你的聖名建造殿宇,都是從你而來,都是屬你的。
  • 彼得前書 1:4-5
    可以得着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着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
  • 約伯記 1:21
    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
  • 路加福音 10:42
    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
  • 歌羅西書 3:3-4
    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