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14:2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24:5
    「新娶妻之人不可從軍出征,也不可託他辦理甚麼公事,可以在家清閒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
  • 哥林多前書 7:33
    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
  • 路加福音 18:29-30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 哥林多前書 7:29-31
    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
  • 路加福音 14:26-28
    「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