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12: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8:17
    掩蓋的事終會暴露出來,隱藏的秘密終會被人知道。
  • 馬可福音 4:22
    隱藏的事是不能掩蓋的,終會顯露出來。
  • 傳道書 12:14
    因為人一切的行為,無論善惡,包括一切隱秘事,上帝都必審問。
  • 啟示錄 20:11-12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和坐在上面的那位。在祂面前,天地都逃避了,消失得無影無蹤。我又看見死去的人,不論尊卑老少,都站在寶座前面。案卷都展開了,另有一卷,就是生命冊也打開了。死去的人都要憑案卷中有關他們行為的記錄受審判。
  • 馬太福音 10:26-33
    「不要害怕那些迫害你們的人。因為掩蓋的事終會暴露出來,隱藏的秘密終會被人知道。你們要把我私下告訴你們的當眾講出來,你們要在屋頂上把聽到的悄悄話宣告出來。那些只能殺害身體,不能毀滅靈魂的人,不用怕他們。但要畏懼那位有權將身體和靈魂一同毀滅在地獄裡的上帝。兩隻麻雀不是只賣一個銅錢嗎?然而沒有天父的許可,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就連你們的頭髮都被數過了。所以不要害怕,你們比許多麻雀更貴重!「凡公開承認我的,我在天父面前也必承認他;凡公開不承認我的,我在天父面前也必不承認他。
  • 哥林多前書 4:5
    所以,時候未到,不可妄下斷語。到主耶穌再來的時候,祂會揭開暗中的隱情,使人心裡的動機顯露。到時候上帝會給各人應得的稱讚。
  • 哥林多後書 5:10
    因為我們所有的人都要出現在基督的審判台前,好按照各人在肉身之時所行的善惡接受賞罰。
  • 羅馬書 2:16
    按照我所傳的福音,到了審判之日,上帝要藉著耶穌基督審判人一切隱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