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11:4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12:33
    當罄售所有、博施濟眾、自製不敝之囊、積無盡之藏於天、盜不得而近之、蠹不得而蝕焉。
  • 希伯來書 13:16
    同時亦毋忘樂善助人、斯亦祭也;欲慰悅天心、莫善於此矣。
  • 路加福音 16:9
    故予勸爾、亟以虛夸之財富、廣結良友、則爾謝世之時、必有迎爾入於永宅者矣。
  • 雅各書 1:27
    自天主聖父視之、純潔無瑕之虔誠、亦曰矜孤恤寡、濟弱扶傾、與夫守身如玉、涅而不緇而已矣。
  • 提多書 1:15
    由潔者視之、凡物皆潔;若由不潔不信者視之、則萬物皆污、實則其心地自不淨耳。
  • 箴言 14:31
  • 但以理書 4:27
  • 哥林多後書 8:7-9
    爾等既富於信德、口才、智慧、熱心、及友愛矣、則於慈善之美德、寧可後人耶?吾作此言、非命令也、乃欲藉他人之熱情、一測爾等愛德之深淺耳。吾主耶穌基督之慷慨、固爾等之所知也。彼乃萬有之主也、顧為爾等之故、甘成貧窮、俾爾等因彼之貧窮、而成富有。
  • 箴言 19:17
  • 以賽亞書 58:7-11
  • 使徒行傳 10:15
    復有聲曰:『天主潔之、毋以為俗。』
  • 詩篇 41:1
  • 希伯來書 6:10
    何則、天主不負有心人、對於爾等之工作、爾等之敬愛聖名、供養聖徒、至今未懈、天主必不致忘懷也。
  • 馬太福音 5:42
    有求必與、有假毋卻。
  • 路加福音 18:22
    耶穌聞其言、而謂之曰:『尚缺一事、當盡鬻所有、施諸貧人、用積寶於天、然後來從予遊。』
  • 1約翰福音 3:16-17
  • 哥林多後書 8:12
    惟所貴在心、但望各人隨量樂助、勿取過其量也。
  • 使徒行傳 9:36-39
    約帕有女徒名大比大、希臘語曰多加、平生孳孳為善、博施濟眾;適以疾逝、洗屍停樓。呂大毗鄰約帕、門徒聞伯鐸祿在、遣二人語之曰:『勿吝玉趾、速來我處、』伯鐸祿遂偕行、既至、引之登樓、諸嫠環之而泣、並出示多加生前所製之衣、
  • 馬太福音 6:1-4
    爾其慎旃。施濟行善、不可徇人耳目;不然、不能望報於爾在天之父矣。故爾於施濟時毋效虛偽者在堂中或市上、鳴角以求榮於人者之所為也。吾實語爾。彼已獲其報矣。爾施濟時、莫使左手識右手之所為;庶幾爾之善舉、隱而不顯;則燭幽洞微之父、必將有以報爾矣。
  • 路加福音 14:12-14
    耶穌復告主人曰:『爾設宴時、毋邀良朋昆弟戚屬富鄰、誠恐若輩還禮、則爾獲報矣。惟宴請貧乏殘廢跛瞽之儔、乃為真福。蓋若輩無以相報、而爾必見報於諸聖復活之日矣。』
  • 馬太福音 25:34-40
    至是王將謂右者曰:「爾等見寵於吾父者、自創世以來為爾所備之國、胥來承嗣。蓋曩者我饑、爾則食之、我渴、爾則飲之、我作客、爾則納之、我裸、爾則衣之、我疾、爾則視之、我在獄、爾則來探之也。」善者將曰「主乎、吾何曾見爾飢而食之、渴而飲之?又何曾見爾作客而納之、裸而衣之?更何曾見爾有疾、在獄、而探視之耶?」王將謂之曰:「吾實語爾、爾所施於我兄弟中之至微者、即施之於我身也。」
  • 詩篇 112:9
    平生疏財。積德累累。宜其挺秀。鬱鬱其穗。
  • 哥林多後書 9:6-15
    吾今所不能已於言者、則吝以播者、亦吝以收;廣而散者、亦廣而聚也。尤望各自隨意樂助、勿稍存吝嗇或勉強之意。蓋惟以助人為樂者、乃為天主之所樂助耳。且天主全能、必使各種美德暢茂條達於爾等之胸中、俾爾等萬事舉足、無善不俱。經云:『平生疏財、博施濟貧、宜其義德、千秋永存、』此之謂也。夫主既賜爾以種子、供爾以𩝠糧、亦必使爾之種子發榮滋長而為爾激增正義之果實也。蓋爾等既眾德萃身、而發為慷慨之豪舉、吾儕更當將此慷慨、化為眾口誦主之因緣。是則此項善舉不僅補聖徒之不足、抑且使眾心感謝天主、於以增益天主之光榮。申言之、若輩既見爾等慈善之明徵、必因爾等之服膺聖道及急公好義、而翕然歸榮於天主矣。同時若輩鑒於爾等之滿被聖寵、嚮往之念、必油然而發、且將為爾祈禱矣。於此天主之福澤、實有不可思議者焉。吾人可不心歌而腹詠乎哉!
  • 路加福音 19:8
    石開恭立而白主曰:『主、願以家貲之半、施濟貧人、如有詐取於人者、願四倍以償。』
  • 雅各書 2:14-16
    兄弟乎、或曰我有信德;苟無善行、亦有何益?徒信詎有濟乎?設有兄弟或姊妹衣食匱乏、而爾謂之曰:『安心以去、吾信汝必得溫飽;』而不給以切身所需之物、則亦何所裨益。
  • 傳道書 11:1-2
  • 申命記 15:8-10
  • 約伯記 13:16-20
  • 使徒行傳 11:29
    於是門徒各盡所能、捐貲以濟猶太之兄弟、
  • 使徒行傳 24:17
    我未來此京有年矣、今番來此、原為齎款賑濟國人且獻禮以還願。
  • 以弗所書 4:28
    竊者勿可復竊、寧親手操作、以務正業;有餘且可周人之急。
  • 使徒行傳 10:31-32
    「高乃流、汝之祈禱已達天聽、汝之賑恤已為上主所垂念矣。汝當遣人往約帕、邀別號伯鐸祿之西門者至、渠寓於海濱革工西門家中。」
  • 提摩太前書 4:4-5
    蓋天主所造皆善、固無有一物可以暴棄也。惟受之者當飲水思源耳。憑天主之聖言、及吾人之祈禱、萬物皆成聖潔矣。
  • 馬太福音 26:11
    爾曹恆有貧人與俱、然予則非爾曹所得而長留。
  • 羅馬書 14:14-18
    我本人與主耶穌默契、深信天下本無不淨之物。惟人如視任何物為不淨、則斯物之於斯人也、誠為不淨矣。倘爾以食物細故、而貽兄弟以無謂之疑慮、則爾不復以仁愛之道而行矣。夫基督不惜為彼而死、爾乃以爾之食物致彼於死、毋乃不可乎。是故勿以爾之所長、轉成獲罪之由。究竟天主之國、不在飲食、惟在正義和平、與夫怡然自得於聖神之中耳。若能秉此精神以事基督、則既能取悅於主、亦能見容於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