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10:2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16:15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在人面前自以為義,但上帝能看透你們的心。因為世人所看重的東西在上帝看來卻是可憎的。
  • 加拉太書 3:11
    非常明顯,沒有人能靠遵行律法在上帝面前被稱為義人,因為聖經上說:「義人必靠信心而活。」
  • 利未記 19:34
    要視他們如同胞,愛他們如愛自己,因為你們也曾經寄居埃及。我是你們的上帝耶和華。
  • 馬太福音 5:43-44
    「你們聽過這樣的話,『要愛鄰居,恨仇敵。』但我告訴你們,要愛仇敵,為迫害你們的人禱告。
  • 羅馬書 10:3
    他們不知道上帝所賜的義,想努力建立自己的義,不肯服從上帝的義。
  • 羅馬書 4:2
    如果亞伯拉罕是因為有好行為而被稱為義人,他就可以誇口了,但他在上帝面前沒有可誇的。
  • 路加福音 18:9-11
    耶穌對那些自以為義、藐視別人的人講了一個比喻:「有兩個人到聖殿裡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在那裡自言自語地禱告說,『上帝啊!我感謝你,因為我不像別人那樣勒索、不義、通姦,也不像這稅吏。
  • 約伯記 32:2
    那時,蘭族的布西人巴拉迦的兒子以利戶對約伯很惱火,因為約伯自以為義,不承認上帝的公義。
  • 路加福音 10:36
    那麼,你認為這三個人中誰是被劫者的鄰居呢?」
  • 雅各書 2:24
    可見人要被上帝算為義人必須有與信心相稱的行為,並非單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