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10:2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10:5
    摩西寫着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着。」
  • 加拉太書 3:21-22
    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裏,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
  • 羅馬書 3:19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 以賽亞書 8:20
    人當以訓誨和法度為標準;他們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必不得見晨光。
  • 羅馬書 4:14-16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哪裏沒有律法,那裏就沒有過犯。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 加拉太書 3:12-13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着:「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