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10:1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12:47-48
    僕若明知主人之意、而猶不朝乾夕惕、奉行厥旨、則受撻必多;其不知而行當罰之罪者、受撻猶少。誠以賦之厚、則望之深、託之重、則責之嚴也。
  • 羅馬書 2:1
    嗟爾蒼生、爾如責人、將無以免責;蓋爾之所責於人者、率皆躬自蹈之;是爾之責人、適足自納於罪耳。
  • 約翰福音 15:22-25
    予苟未來施訓於人、其人尚可無咎、今則末由辭其咎矣。凡惡予者、即惡吾父也。予若未在眾前行人所不能行之靈蹟、則彼猶可無咎、今彼既睹之、而依然惡予與吾父也!彼經有云:「人之仇予、非予之辜。」
  • 羅馬書 2:27
    且彼未割而自然守法者、不將罪爾已割而犯成文之法乎?
  • 阿摩司書 3:2
  • 約翰福音 3:19
    夫真光入世、而世人以行為邪惡故、獨愛黑暗、而不愛光明;故曰譴在其中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