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9:2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7:29-34
    告以色列族云、凡獻酬恩之祭、必奉於我、手奉犧牲之脂、燔以為獻、亦奉其腔、搖於我前、祭司必焚脂於壇、腔則歸亞倫、及其子孫。酬恩祭中、以右肩奉祭司、舉以為祭。凡亞倫子孫、獻牲血與脂者、必得右肩。以色列族獻牲以酬恩、我取所搖之肩、所舉之腔、錫於祭司亞倫、及其子孫、著為永例。
  • 利未記 3:14-17
    以為燔祭、取蓋臟之脂、腹中所有之脂、腰間左右腎、與其脂、及肝片、祭司悉焚於壇、為燔祭以享、取其馨香、而奉事我。犧牲所有之脂與血、爾勿食之、必獻於我、著為永例、歷世勿替、隨往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