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7: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6:29
    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喫;這是至聖的。
  • 利未記 2:3
    素祭中的餘留部分要歸於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與永恆主的火祭中之至聖的。
  • 民數記 18:9-10
    至聖之物、不經過壇火燒的、要歸給你;以色列人的一切供物、一切素祭、一切解罪祭、他們所獻與我做補過失的解罪責祭、都要作為至聖之物歸與你和你子孫。你要在至聖的地方喫;一切男的都可以喫;你要看為聖別。
  • 利未記 6:16-18
    其餘留部分亞倫和他的子孫要喫,要在聖的地方不帶酵地喫;他們要在會棚院子裏喫。不可攙着發酵物烤;從獻與我的火祭中我給了這個做他們的分兒、是至聖的,像解罪祭和解罪責祭一樣。凡獻與永恆主的火祭、亞倫子孫中的男丁都可以喫、做你們世世代代永遠應得的分兒;凡觸着這些祭物的都會成為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