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记 7:3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民数记 6:20
    祭司要把这些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些和作摇祭献上的胸和作举祭的腿,同为圣物归给祭司;然后拿细耳人才可以喝酒。
  • 利未记 7:34
    因为我从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取出了这摇祭的胸和举祭的后腿,给亚伦祭司和他的子孙,成为以色列人中永远的律例。
  • 利未记 9:21
    至于胸和右后腿,亚伦拿来作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都是照着摩西吩咐的。
  • 利未记 10:14
    至于作摇祭的胸和作举祭的后腿,你们也要在洁净的地方吃,你和你的儿女要一起吃,这是从以色列人献的平安祭中,给你和你儿子的分。
  • 申命记 18:3
    “祭司从人民应得的分是这样:人无论是献牛或是献羊,要把前腿、两腮和胃给祭司。
  • 哥林多前书 9:13-14
    难道你们不知道,在圣殿供职的,就吃殿中的供物;侍候祭坛的,就分领坛上的祭物吗?主也曾这样吩咐,叫传福音的人靠福音为生。
  • 民数记 18:18-19
    它们的肉却要归给你,像摇过的胸和右腿要归给你一样。以色列人奉献给耶和华圣物中的举祭,我都赐给了你和与你在一起的儿女,作永远应得的分;这是在耶和华面前给你和与你在一起的后裔作永远的盐约。”
  • 利未记 8:25-26
    然后他取出脂肪、肥尾巴、内脏上所有的脂肪、肾旁的肝叶、两个肾、肾上的脂肪和右后腿;又从在耶和华面前的无酵饼篮子里,取出一个无酵饼、一个油饼和一个薄饼,都放在脂肪和右后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