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7:2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創世記 9:4
    惟獨帶生命的肉,就是帶血的肉,你們卻不可喫。
  • 使徒行傳 15:20
    只要寫信、叫他們禁戒偶像的觸污和淫亂、跟禁喫勒死的動物和血。
  • 利未記 17:10-14
    『凡屬以色列家的人、或是你們中間寄居的外僑、喫任何血、我總要向那喫血的人板着臉,把他從他的族人中剪除掉。因為肉之生命是在於血;是我給了你們讓它在祭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行除罪禮的;因為是血(血是生命)在除罪的。故此我對以色列人說:你們中間一切的人都不可喫血;在你們中間寄居的外僑也不可喫血。凡以色列人、或是在你們中間寄居的外僑、打獵得了可喫的野味、無論是野獸是飛鳥,他總要插牠的血讓流出來,用塵土掩蓋上。因為凡有血肉的的生命、其血就等於其生命。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凡有血肉的的血、你們都不可喫,因為凡有血肉的的生命、就是牠的血;凡喫血的必須被剪除。
  • 利未記 3:17
    在你們一切的住所、一切脂肪、和一切的血、你們都不可喫:這要做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條例。』
  • 撒母耳記上 14:33-34
    有人告訴掃羅說:『你看,人民喫了帶血的肉、犯罪得罪了永恆主了。』掃羅對那告訴他的人說:『將一塊大石頭輥到我這裏來吧。』掃羅又說:『你們散開在人民中間,對他們說:「你們各人要將自己的牛或羊牽到我這裏來,在這裏宰了喫,不可犯罪得罪了永恆主,而喫帶血的肉。」』這一夜眾民就各把自己的牛牽到手,在那裏宰了。
  • 以西結書 33:25
    因此呢、你要對他們說;主永恆主這麼說:你們喫帶血之物,舉目瞻仰你們的偶像,並且殺人流人的血,你們還能擁有這地以為業麼?
  • 約翰福音 6:53
    耶穌就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喫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面。
  • 以弗所書 1:7
    在這蒙愛者裏面、我們藉着他的血得贖放,過犯得赦免,都照上帝恩典之豐富。
  • 提摩太前書 4:4
    上帝創造之物都是好的;用感謝心領受,沒有一樣是可棄的;
  • 使徒行傳 15:29
    就是禁喫祭偶像的東西和血、跟勒死的動物,又禁戒淫亂:這幾件,請你們自己禁絕不犯,好好地實行。願你們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