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7:2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3:16-17
    祭司悉焚於壇、為燔祭以享、取其馨香、而奉事我。犧牲所有之脂與血、爾勿食之、必獻於我、著為永例、歷世勿替、隨往勿易。
  • 申命記 32:38
    彼享所祭之膏、彼飲所奠之酒、曷使起而援手、為爾作逋逃之藪乎。
  • 利未記 4:8-10
    取蓋臟之脂、腹中所有之脂、腰間左右腎、與其脂、及肝片、如昔獻牛為酬恩之祭、而取其脂然。
  • 撒母耳記上 2:29
    何爾桀驁不馴、不於我室獻我所命之祭祀禮物、何重爾子、不崇敬我、取我民以色列族所獻之嘉物、使自果腹乎。
  • 撒母耳記上 2:15-17
    未焚脂膏、祭司之少者至、謂獻祭者曰、祭司欲得肉以炙、不欲水烹、必取生腥、願以給我。如人曰、必先焚脂、仍循舊例、然後任爾所取。祭司之少者必曰、今當予我、不然我強取之。如是二子、使人生其厭惡、不獻祭於耶和華、罪莫大焉。
  • 使徒行傳 28:27
    蓋此民心頑、耳聾、目瞶、免其目視、耳聽、心悟、遷改而我醫之、
  • 羅馬書 13:13
    行所當行、有如晝日、勿沉湎而蕩檢、勿冒色而邪侈、勿鬥忿而媢嫉、
  • 羅馬書 8:13
    從欲者死、惟藉聖神以滅吾身情欲、則生、
  • 利未記 17:6
    我壇在會幕前、祭司必灑血其上、焚脂、取其馨香、而奉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