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7: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5:14-6:7
    永恆主告訴摩西說:『若有人在永恆主的聖物上不忠實,誤犯了罪,他就要照你所估定的銀兩、按聖所的舍客勒、將他的解罪責祭牲、就是羊羣中一隻完全沒有殘疾的公綿羊、帶到永恆主面前為解罪責祭,並為了在聖物上的罪要償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給祭司;祭司要用解罪責祭的公綿羊為他行消除禮,他就蒙赦免。『若有人在永恆主所吩咐不可行的事上犯了罪,去行其一件,他雖不知道,還是有罪責;他必須擔當他的罪罰。他要把羊羣中一隻完全沒有殘疾的公綿羊帶到祭司那裏、照你估定的價做解罪責祭;為了他所誤作的錯事、而不知道的、祭司要這樣為他行消除禮,他就蒙赦免。這是解罪責祭;他在永恆主面前實在有了過失。』永恆主告訴摩西說:『若有人犯罪,對永恆主不忠實,在存放或交易的事上欺騙他的同伴,或是搶奪或是欺壓他的同伴,或是撿了人所失掉的東西而在那事上欺騙人、假意起誓:在人所作的這一切事的任一件上犯了罪;他若這樣犯了罪而覺得有罪責,那麼他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贓物、或因欺壓而得的勒索物、或人所存放在他手裏的存放物、或是他所撿着人失掉的東西,或是任何假意起誓所牽涉到的東西,他都要按原數償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在獻解罪責祭的日子交給物主。他要把他的解罪責祭牲、就是羊羣中一隻完全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永恆主面前、交給祭司、照你估定的價做解罪責祭。祭司要在永恆主面前這樣為他行消除禮,他無論行了這些事的哪一件、因而有罪責,都必蒙赦免。』
  • 利未記 5:1-6
    『倘若有人犯罪、聽見誓囑或是誓求的聲音,雖能做見證——無論是看見甚麼、或是知道甚麼——卻不說出來,他就要擔當他的罪罰。或是有人觸着甚麼不潔淨的東西,無論是不潔淨的獸的屍體,或是不潔淨的牲口的屍體,或是不潔淨的昆蟲的屍體,他都茫然不知,那麼他就不潔淨,他有了罪責。或是有人觸着人的不潔淨,無論他所染上的不潔淨是甚麼樣的不潔淨,他都茫然不知一知道了,他就有了罪責。或是有人嘴裏冒失起誓、要作惡或行善,無論那人所冒失起誓的是甚麼,他都茫然不知;一知道了,他就在這些事的一件上有了罪責。他在這些事的一件上覺得有了罪責時,就要承認他所犯的罪,並為了所犯的罪把他的賠罪物、就是羊羣中母的,或是一隻綿羔羊、或是一隻多毛母山羊、帶到永恆主面前、作為解罪祭:他的罪祭司要這樣為他行消除禮。
  • 利未記 6:25
    『你要告訴亞倫和他的子孫說:解罪祭的法規是這樣。你要在永恆主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解罪祭牲;這是至聖的。
  • 利未記 6:17
    不可攙着發酵物烤;從獻與我的火祭中我給了這個做他們的分兒、是至聖的,像解罪祭和解罪責祭一樣。
  • 以西結書 46:20
    他對我說:這就是祭司們煮解罪責祭肉、解罪祭肉、以及烤素祭的地方,免得帶出外院,將潔聖傳染於人民。』
  • 利未記 21:22
    他的上帝的食物、無論是至聖的、或是聖的、他都可以喫;
  • 利未記 5:8
    他要把這些物品帶到祭司那裏,祭司就要先把那作為解罪祭的供獻上,從鳥的脖子上揪下頭來,可不要完全分開。
  • 利未記 5:11
    『他若手頭緊、夠不着獻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他就要為了所犯的罪把他的供物帶來、就是細麵伊法的十分之一、作為解罪祭;可不要放上油,也不要加上乳香,因為這是解罪祭。
  • 以西結書 40:39
    在門道兒的廊子裏、這邊有兩張桌子,那邊有兩張桌子,好在那上頭宰殺燔祭牲、解罪祭牲和解罪責祭牲。
  • 民數記 6:12
    使他離俗的日子重新離俗而歸永恆主,也要帶一隻一歲以內的公綿羊羔來做解罪責祭;先前的日子必落了空,因為他的離俗已經蒙了不潔。
  • 利未記 14:12-13
    祭司要取一隻公綿羊羔,獻為解罪責祭,又取那一羅革油,將這兩樣物品做搖獻物、搖在永恆主面前。他要在宰解罪祭牲和燔祭牲的地方、就是在聖的地方、宰那公綿羊羔;解罪責祭品要給祭司、像解罪祭品一樣:那是至聖的。
  • 利未記 19:21-22
    但那人卻要把他的解罪責祭牲、就是一隻解罪責祭的公綿羊、帶到會棚的出入處、永恆主面前。祭司要用那隻解罪責祭的公綿羊、在永恆主面前、替他行除罪禮,他和他所犯的罪就蒙赦免。
  • 以西結書 44:29
    素祭、解罪祭、和解罪責祭、他們都可以喫。以色列中所有的永獻物都要歸於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