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7: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5:14-6:7
    主諭摩西曰、人若誤佔獻主之聖物犯罪、則當依爾所估之銀舍客勒若干、按聖所權衡、購無疵之牡羊、獻於主為贖愆祭、當償所佔之聖物、又加五分之一、授於祭司、祭司用贖愆祭之牡羊、為之贖罪、彼必蒙赦宥、○若有人誤犯主誡命之一、行所不可行者、己不知之、於是有愆、陷於罪中、則當依爾所估之價、取一無疵之牡綿羊、攜至祭司前、為贖愆祭、祭司為彼贖無心誤犯之罪愆、必蒙赦宥、是為贖愆祭、因彼於主前犯罪愆、主諭摩西曰、人若獲罪干犯主、或受人之付託、或為貿易受人之財、諱之曰未受、或奪人之物、或詐人之財、或拾人所遺、誑言未拾、若於此諸端、妄誓獲罪、如此獲罪有愆之後、當償所奪所詐、人所付託、所拾之遺物、無論佔據何物、凡不認而妄誓者、悉當在獻贖愆祭之日、以原物歸於其主、又加五分之一、又當按爾所估之價、以無疵之牡綿羊、攜至祭司前、以獻於主為贖愆祭、祭司在主前、為彼贖罪、無論犯何端、必蒙赦宥、○
  • 利未記 5:1-6
    若有人聞人發誓、彼雖能證其所見所知、而不欲述之、於是有罪、或作若有人為證者雖聞訟者發誓不欲以所見所聞明告於是有罪或有人捫不潔之物、或捫不潔之死獸、不潔之死畜、不潔之死蟲、不自知之而蒙不潔、致獲愆尤、或捫他人之不潔、使己亦蒙不潔、先不知、後乃知、致獲愆尤、或有人造次啟口發誓許願、或善或惡、無論何誓、先不知、後乃知、致獲愆尤、此數端中若犯一端、則當自認所犯之罪、因所犯之罪、當以贖愆祭獻於主、或用一牝綿羊、或用一牝山羊、為贖罪祭、祭司即為彼贖罪、
  • 利未記 6:25
    爾告亞倫及其諸子云、贖罪祭之例如是、在宰火焚祭牲之處、宰贖罪祭牲於主前、斯為至聖之物、
  • 利未記 6:17
    炊之毋和酵、是乃由獻於我之火祭中所賜彼之分、為至聖之物、與贖罪祭贖愆祭無異、
  • 以西結書 46:20
    遂告我曰、此處祭司當烹贖愆祭牲之肉、贖罪祭牲之肉、並炊素祭物、以免聖物攜至外院、近於民眾、
  • 利未記 21:22
    祭其天主之物、無論為至聖者、為聖者、彼則可食、
  • 利未記 5:8
    攜至祭司前、祭司取為火焚祭者先獻、當從鳥項折其首、但勿折斷、
  • 利未記 5:11
    若無力獻二鳲鳩、或二雛鴿、即可因其所犯之罪、獻細麵伊法十分之一、不傾油、不加乳香、因為贖罪祭、
  • 以西結書 40:39
    門廊之內、此旁有二案、彼旁有二案、其上宰火焚祭牲、贖罪祭牲、贖愆祭牲、
  • 民數記 6:12
    又當獻未盈歲之牡羔一為贖愆祭、復許離俗事主之願、既蒙不潔、已往離俗之日亦徒然、
  • 利未記 14:12-13
    祭司取一牡羊羔、獻為贖愆祭、又配獻油一羅革、悉搖於主前、在聖地、在宰贖罪祭牲及火焚祭牲之處宰羔、此贖愆祭牲歸於祭司、與贖罪祭牲無異、是為至聖、
  • 利未記 19:21-22
    其人當以牡綿羊一、奉於會幕門前、獻於主為贖愆祭、祭司用贖愆祭之牡羊、於主前為其人贖罪、則所犯之罪蒙赦、○
  • 以西結書 44:29
    可食素祭物、贖罪祭牲、贖愆祭牲、凡以色列所永獻之禮物、俱歸祭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