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4:2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4:4
    他要把公牛牽到耶和華面前,在會幕門口,按手在公牛頭上,然後在耶和華面前宰殺那公牛,
  • 利未記 4:24
    要按手在山羊的頭上,然後在宰燔祭牲的地方,在耶和華面前宰殺牠,這是贖罪祭。
  • 利未記 1:4
    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燔祭就蒙悅納,可以為他贖罪。
  • 利未記 4:15
    會眾的長老要在耶和華面前按手在公牛的頭上,然後在耶和華面前宰殺那公牛。
  • 希伯來書 10:4-14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不能把罪除去。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祭品和禮物不是你所要的,你卻為我預備了身體。燔祭和贖罪祭,不是你所喜悅的;那時我說:‘看哪!我來了,經卷上已經記載我的事,神啊!我來是要遵行你的旨意。’”前面說:“祭品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不是你所要的,也不是你所喜悅的。”這些都是按照律法獻的;接著又說:“看哪!我來了,是要遵行你的旨意。”可見他廢除那先前的,為要建立那後來的。我們憑著這旨意,藉著耶穌基督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已經成聖。所有的祭司都是天天站著事奉,多次獻上同樣的祭品,那些祭品永遠不能把罪除去。唯有基督獻上了一次永遠有效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來。此後,只是等待神把他的仇敵放在他的腳下,作他的腳凳。因為他獻上了一次的祭,就使那些成聖的人永遠得到完全。
  • 利未記 4:33
    他要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然後在宰燔祭牲的地方宰殺牠,作為贖罪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