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4:2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4:14
    後乃知過、會眾必獻犢、牽至會幕、以贖其罪。
  • 羅馬書 8:3
    蓋律法以我情欲、故無力脫我於惡、惟上帝遣己子、身等罪人、以贖人罪、滅吾身之罪、
  • 民數記 29:16
    更獻山羊之羔一、為贖罪祭、上所獻者、即在恆獻燔祭禮物灌酒之外。
  • 民數記 29:5
    更獻山羊之羔一、為贖罪祭。
  • 利未記 5:4
    如人不知、而造次發誓、或善或惡、則無論其所誓何若、迨及知之、必以為過、
  • 利未記 9:3
    又曰、爾當告以色列族、取山羊羔一、為贖罪之祭、犢一、綿羊羔一、為燔祭、必取未盈歲者、純潔是務。
  • 民數記 28:30
    更獻山羊之羔、以贖爾罪、
  • 列王紀下 22:10-13
    又曰、祭司希勒家以書予我。遂取書陳王、誦於王前。王聞書言、裂其衣、命祭司希勒家、沙番子亞希甘、米該雅子亞革破、繕寫沙番、近臣亞帥亞曰、我得斯書不明厥旨、爾曹往哉、為我及猶大全族之民、諮諏耶和華、蓋我列祖、未從此書所言、干耶和華震怒。
  • 利未記 4:3
    如受膏之祭司、陷罪觸法、貽害於民、必緣其所犯、取純潔之犢、獻於我、以贖罪、
  • 民數記 7:28
    山羊之羔一、為贖罪祭。
  • 民數記 7:22
    山羊之羔一、為贖罪祭。
  • 民數記 29:11
    更獻山羊之羔一、為贖罪祭、上所獻者即在贖罪之祭、每日獻祭、奉禮灌酒之外。○
  • 民數記 28:15
    日所獻祭灌酒而外、亦以山羊羔一、獻之於我、為贖罪祭。
  • 利未記 4:28
    自知有過、必獻山羊之羔、取其牝者、純潔是務、為贖罪之祭。
  • 民數記 7:34
    山羊之羔一、為贖罪祭。
  • 民數記 7:16
    山羊之羔一、為贖罪祭。
  • 利未記 23:19
    又獻山羊之羔一、為贖罪祭、未盈歲之綿羊羔二、為酬恩祭、
  • 民數記 29:19
    更獻山羊之羔一、為贖罪祭、上所獻者、即在恆獻燔祭禮物灌酒之外。
  • 民數記 15:24
    會眾無知而蹈罪、則必以牡犢一為燔祭、取其馨香、以獻我、與其禮物、酒以灌奠、悉循常例、亦奉山羊之羔、為贖罪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