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4:1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4:5-12
    他要取一些牛血帶進會幕裡,在耶和華面前用手指蘸血向聖所的幔子彈灑七次,也要把一些血抹在耶和華面前的香壇的四角上,然後把剩下的血倒在會幕門口的燔祭壇腳旁。他要取出作贖罪祭的公牛犢的所有脂肪,包括遮蓋內臟的脂肪和內臟上的脂肪、兩個腎臟和腎臟上靠近腰部的脂肪以及肝葉,正如取出平安祭牲的脂肪一樣。他要將這一切放在燔祭壇上焚燒。至於公牛剩下的部分,即皮、所有的肉、頭顱、腿、內臟和糞便,他要帶到營外潔淨之處,就是倒壇灰的地方,放在柴上焚燒。
  • 希伯來書 9:12-14
    祂只進入至聖所一次便完成了永遠的救贖,用的不是山羊和牛犢的血,而是自己的血。如果把山羊血、公牛血和母牛犢的灰灑在污穢的人身上,就可以使他們聖潔,身體得到潔淨,更何況基督藉著永恆的靈把自己毫無瑕疵地獻給上帝呢?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我們的良心,使我們脫離導致滅亡的行為,以便事奉永活的上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