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4:1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民數記 19:5
    犢及肉、皮、遺矢、與血、爇之以火、祭司目擊、
  • 出埃及記 29:14
    其肉、皮、遺矢、營外爇之、此贖罪之祭也。
  • 詩篇 103:12
    譬諸東之遠於西、除我罪愆、不加責罰兮、
  • 利未記 8:14-17
    摩西牽犢以為贖罪之祭、亞倫及其子、按手其上、乃宰是犢、摩西取血、染指其中、釁於壇上四角、以潔其壇、傾餘血於壇下、使之成聖、可獻贖罪之祭於壇。取蓋臟之脂、肝片、左右腎、及其脂、焚之於壇、爇犢營外、與其皮、肉、遺矢、循耶和華諭摩西之命。
  • 希伯來書 13:11-13
    昔祭司長、殺牲以贖罪、攜血入聖所、焚牲於營外、耶穌則以己血贖民罪而郭外受苦、吾當遠離營壘、以就耶穌、亦受詬誶如彼焉、
  • 利未記 16:27
    犢與羊之血、既攜入聖所、以為贖罪、其尸必攜出營外、其皮肉遺矢俱爇以火、
  • 利未記 4:21
    攜犢營外、爇之以火、與他犢無異、此會眾贖罪之祭也。○
  • 利未記 6:30
    凡獻牲以贖罪、攜其血入會幕、以蓋愆尤、其肉不得食、必焚之以火、
  • 利未記 9:8-11
    亞倫至壇、宰犢為己贖罪、其子取血、亞倫以血染指、釁於壇角、傾餘血於壇下、脂、左右腎、肝片、焚於壇上、循耶和華命、惟肉與皮、焚於營外。